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31日訊 近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布《關于開展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為加快推進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融合發展,將依據《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試行)》,開展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申報工作。
浙江烏鎮 中國經濟網資料圖陳銘/攝
根據《通知》,文化和旅游部門管理的演藝娛樂業、動漫游戲業、網絡文化經營業、藝術品和工藝美術經營業、藝術創意和設計業、文化旅游和會展業等領域的各類所有制的文化企業,都可以參與申報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原則上每兩年評選命名一次。
《通知》指出,申報示范基地的文化企業應符合《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包括在發展文化產業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在浙江省本行業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義;企業發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國家文化產業政策的要求,堅持發展先進文化,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和統一;所生產的文化產品和提供的文化服務能夠面向市場,面向群眾,有一定生產規模,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有一支堅強有力的管理團隊和行之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具有自主創新精神和市場開拓能力,企業保持較快的發展速度等等四項基本條件。>>>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國經濟網“中國文化產業政策庫”
《通知》對“申報程序”予以明確,擬申報企業需分別向所在地縣(市、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在此基礎上,各設區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將依據《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試行)》相關內容,組織有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推薦2-4家文化企業報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隨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將根據申報情況,組織有關專家赴實地考察,并結合實地察看情況進行評審。
《通知》指出,杭州、寧波等文化產業相對集聚地區可適當增加推薦名額。各地推薦申報材料遞交至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產業發展處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15日。
據了解,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對示范基地在政策、信息服務和市場開拓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申報也將在浙江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基礎上進行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