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2日訊 上交所今日通報近期上市公司運行情況,近一段時間以來,市場和投資者比較關心上市公司的運行情況。就此,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作了認真分析。總的來看,滬市上市公司質量整體上繼續保持了穩中向好的趨勢,絕大多數企業專注主業、規范經營,是資本市場運行的壓艙石。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堅決貫徹分類監管的思路,始終將風險公司的監管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力求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下一步,上交所將繼續按照證監會的工作部署,聚焦上市公司質量,堅持辯證思維和底線思維,做好風險事項的防范化解工作,維護好市場穩定運行。
一、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上市公司業績增速出現一定放緩,但整體公司質量穩中向好,沒有出現大的變化
截止8月16日,滬市主板市場共有上市公司1487家,總市值約31萬億元。從行業分布看,已經集中了一批優秀的龍頭企業,涵蓋了金融、地產、鋼鐵、煤炭、醫藥、化工、汽車、材料、信息通信等主要國民經濟領域。這些企業在經濟調整中主動適應,扎根主業,保持了業績的穩定增長,是經濟建設和滬市藍籌市場的基本盤、優等生和主力軍。多維度分析來看,上市公司整體業績有所放緩,但運行質量保持了穩中向好的基本趨勢,整體質量沒有出現大的變化。
業績絕對數上看,滬市公司2018年度營業收入33.5萬億元,約占同期GDP的37%,凈利潤2.8萬億元,市場容量和深度已遠非昔比,對市場風險的承受能力和防御能力大大增強。業績相對數上看,滬市公司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增速分別為11%和4%,盈利能力較2017年度有所放緩,但主營業務增速仍然較快,尤其是實體類公司延續了去年的良好態勢。運行質量關鍵指標上看,滬市經營性現金流為正數的公司1194家,占比達到80%;扣非后凈利潤連續三年為正的公司1117家,約占75%;扣除金融業后整體資產負債率為61.59%,近三年基本維持在61%左右。投資者回報上看,2018年度分紅金額約9017億元,創歷史新高;475家公司連續三年每年分紅比例在30%以上,70家公司連續三年每年分紅50%以上。
二、上市公司風險因素在一段時期內有所集中,其原因是多元的,需要辯證看待不同的實際情況
目前,滬市公司風險因素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是質押、債券和商譽風險仍需密切關注,但已有所緩解。第一大股東質押比例達到80%以上的公司178家,質押市場余額約1.62萬億元,距峰值已有所降低。今年到期償還債券尚有78只、回售債券尚有50只,合計余額約1978.6億元,絕大多數預計能按期兌付,個別存在一定兌付風險。2018年年末商譽金額約5143億元,合計減值計提約383億元,大額減值計提主要集中在20余家小市值公司,整體基本可控。二是財務造假、資金占用等惡性違規案件有所增加,但屬局部偶發。今年以來,有些公司財務造假、內部公司失控、重組業績不達標,挫傷了市場信心。對這些案件需要高度重視,嚴查嚴處。總的來看,這些案件還屬局部偶發,要從嚴從快懲處,凈化市場生態。同時,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絕大多數還是專注經營、講究規范的優質企業。
對于這些情況,也需要結合實際,理性分析、辨證看待。一是當前宏觀經濟增速放緩,有些上市公司業績波動,甚至出現經營困難,是經濟發展的自然規律,不宜簡單泛化為“白馬股”爆雷。對于這些企業還需給予一定的理解,也要采取積極的措施,幫助這些企業轉型升級、解決困難。二是確有一些公司喪失誠信、嚴重失控,在外部資金面趨緊的情況下,前期隱藏的問題難以掩蓋。尤其是部分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等“關鍵少數”突破底線,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部分中介機構怠于履職,甚至與上市公司串通違規。對于這一類情況,必須緊盯快查、嚴肅追責。
三、對于風險公司的監管,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始終堅持勤排查、早預防、快處置,維護好投資者的權益
對風險公司的監管,始終是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的重要工作。在這方面,需要貫徹分類監管的基本方法,提升監管效能,防范重大風險爆發。梳理分析這兩年來媒體比較關注的滬市重大風險個案,絕大多數前期已受到交易所關注、問詢,甚至紀律處分。實際上,市場關心的不少風險公司和風險事項,是通過交易所公司監管部門問詢和督促得以揭示的。通過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及二級市場交易,這些風險也得到了逐步釋放。以今年年年報審核為例,交易所在全面審閱的基礎上,重點審核年報770余份,公開發函問詢252家次,投資者在閱讀問詢函和公司回復后,可以對公司實際情況和風險因素有更充分深入的了解,投資決策可以獲得有益參考。這些工作,就是希望通過對風險公司全面覆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幫助投資者及早識別風險、規避風險。
在具體監管實踐中,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已經形成了一些較為行之有效的做法,這些做法也將在日常監管中一以貫之、堅持不懈,并不斷優化改進。一是動態排查風險。對于上市公司進行風險排查是交易所開展分類監管的重要維度。總的來看,上市公司的風險大致主要分布在財務風險、經營風險、內外部治理風險、資金占用或違規擔保風險、并購或再融資相關風險、二級市場風險等方面。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每年均會根據不同公司各類風險的實際情況及重大性,對公司的風險進行分類,并相應采取針對性的監管安排。也會基于公司出現的一些情況,動態予以調整。二是突出事中監管。對于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事項,努力做到事中監管、事中防范,避免重大風險隱患爆發后出現不可挽回的損失。這方面重點關注現金資產交易、關聯交易、“三高”重組等可能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事項。去年以來,通過事中監管,防范了20余單涉嫌利益輸送的不當現金交易,合計防范上市公司不當資金流出逾200億元。三是嚴肅懲處違規行為。堅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則,對于損害上市公司及投資者利益、市場反響強烈的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懲處。2019年上半年,共作出公開譴責11單、通報批評32單、監管關注46單,并對2名責任人公開認定,另有不少紀律處分正在流程中,處罰類型涵蓋了當前市場反映比較強烈的一些違法違規行為。
四、從源頭上防控重大風險事件發生,需要深化市場約束機制,督促各方主體歸位盡責
重大違規風險公司的出現,歸根結底是因為上市公司不守誠信、急功近利、違法違規行為所造成的。尤其是一些業績造假、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更是上市公司“關鍵少數”行為不端的結果。從源頭上講,減少乃至避免風險公司出現,需要市場各方共同努力,既要繼續強化監管約束,提高監管效能,也要不斷完善市場約束機制,督促各方市場參與主體尤其是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共同培育良好健康的市場生態。這其中,上市公司應當擔負起自我規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責任、第一責任,堅決做到“四個敬畏”,守住“四條底線”,自覺遠離風險、提高經營質量,從源頭防范風險的發生。中介機構也應當勤勉盡責,真正擔負起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等法定職責,充分發揮好市場“看門人”的作用。
在制度安排上,上交所將繼續按照證監會的部署和要求,堅持創新改革,積極培育市場化的供需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把是否有利于增進市場約束作為主要著眼點,重點推動退市、并購重組、再融資等方面的制度改革。通過這些制度的完善,為上市公司聚焦公司質量,專注主業、規范經營提供動力。同時,統籌好多元監管目標的內在統一,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從源頭上落實“抓兩頭、帶中間”的要求,提高風險公司違法成本,引導其積極改善經營,化解風險隱患,保護好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