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生態環境部舉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18年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總體情況。生態環境部介紹,第一批和第二批共對19個省46個城市上報已完成整治的739個黑臭水體進行督查,其中21個城市未達到治理目標。
生態環境部水環境管理司司長張波介紹,自今年5月起,生態環境部和住建部組織32個督查組,分3個批次,對30個省份70個城市上報已完成整治的993個黑臭水體進行督查,截至目前,已結束現場督查階段的全部工作,形成了督查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通報函和問題清單。
目前,第三批督查的結果仍在分析匯總中,在今日的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介紹了第一批、第二批的督查結果。
張波介紹,第一批和第二批共對19個省46個城市上報已完成整治的739個黑臭水體進行督查,經督查判定57個水體未消除黑臭,占督查總數的7.7%。
此外,督查組通過查閱地方黑臭水體整治方案、核實舉報信息以及擴大巡河范圍,新發現19個城市的255個未向國家上報的黑臭水體,包括廣州、深圳、無錫、揚州等城市。
在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還介紹了督查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完成情況。
張波稱,根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文件要求,按照2017年底前,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不低于90%、其他城市按本省分配消除比例進行評估,在第一批和第二批被督查的46個城市中,達到治理目標的25個,未達到治理目標的21個。
其中,達到治理目標的城市有合肥、三亞、桂林、長沙、海口、南京、安慶、郴州、重慶、杭州、金華、臺州、莆田、廈門、吉安、遂寧、六盤水、天津、福州、成都、北京、保定、玉溪和昭通,寧波無黑臭水體。
記者發現,在上述城市中,合肥、三亞、桂林、重慶、杭州、金華、臺州、莆田、廈門、吉安、遂寧、六盤水等12座城市的黑臭水體消除比例為100%。
此外,還有21個城市未達到治理目標,包括了十堰、武漢、上海、南寧、岳陽、蕪湖、安慶、無錫、隨州、深圳、揚州、廣州、東莞、太原、石家莊、贛州、呂梁、南昌、昆明、自貢、安順和貴陽。
張波介紹,從第一批和第二批督查情況看,黑臭水體治理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垃圾收集運轉處理處置措施未有效落實、內源污染未得到有效解決等3個主要問題。
張波稱,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印發通報函,將督查發現的問題清單移交地方人民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會公開,實行“拉條掛賬,逐個銷號”方式管理。之后,還將對交辦地方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并根據核查情況開展約談和專項督查。
(責任編輯: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