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特色小鎮發展需要建立“退出機制”
近日,吉林省政府出臺文件促進特色小鎮建設,提出建設特色小鎮要從實際出發,并將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年度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特色小鎮將啟動“退出機制”。
自特色小鎮概念提出以來,全國各地特色小鎮如雨后春筍般迅速發展,目前數量超2000個。在此過程中,特色不鮮明、產鎮不融合、破壞生態環境等問題小鎮也逐漸顯現。為此,國家發改委2018年發文提出,在現有省級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創建名單中,逐年淘汰住宅用地占比過高、有房地產化傾向的不實小鎮。要優化部門創建機制,統一實行有進有退的創建達標制。吉林省此次提出建立“退出機制”,是又一項促進特色小鎮健康發展的有力舉措。
嚴格在創建階段落實“寬進嚴定”,方能有效避免特色小鎮發展陷入畸形。特色小鎮建設須堅持產業為先,如果缺乏產業的支撐,特色小鎮就會變成房地產開發和融資的平臺,甚至造出一座又一座“空鎮”“睡鎮”。在評估、認定特色小鎮項目時,地方政府不僅要實地探查,看當地是否具備特色產業發展基礎,也要深入走訪群眾,多聽老百姓的意見和建議。只有在創建時站得住腳,特色小鎮才能在后續發展中經得起考驗。
實行“退出機制”,才能讓特色小鎮“名副其實”。特色小鎮承載地方發展重任,只進不出或一次性命名制都不利于其健康發展。實行動態淘汰制,持續開展評估督導和優勝劣汰,才能確保特色小鎮發展充滿活力。特色小鎮是城鎮化發展的有效補充,一端連著城市,一端連著鄉村。在它的發展過程中,我們既要解決就業、教育、醫療等民生問題,還要兼顧生態環境和產業發展。只有解決好這些問題的特色小鎮,才能產生聚集效應,吸引產業和人口匯聚。
在特色小鎮發展中,每位參與者都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特色小鎮建設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僅靠某一方的力量就能辦好的事。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給企業主體充分的經營主動權,特色小鎮就有了源源不斷的動力;政府給予引導和政策性支持,特色小鎮在發展中就不容易跑偏,進而獲得更多助力;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年度考核,才能實現特色小鎮評價全面、客觀、精準。唯有多方參與、精心呵護、及時糾偏,特色小鎮才能真正成為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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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邵希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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