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康生在《光明日報》撰文指出,堅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與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做到“兩手抓、兩加強”,這是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長期以來,制約文化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就是事業職能和企業功能相混淆,把經營性文化產業混同于公益性文化事業,應該由政府主導的公益性文化事業長期投入不足,應該由市場主導的經營性文化產業長期依賴政府,造成一些國有文化單位游離于市場經濟之外,出現生存艱難、越來越走向邊緣化的現象。堅持文化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在實踐中要注意把握五點:
第一,政府主導不是不改革。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要堅持政府主導,由政府重點扶持,但同時要著力深化內部改革,改革人事、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引入競爭和激勵機制,增強發展活力,提高服務質量。
第二,走向市場不是政府不管。推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需要置換職工身份、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處置不良資產等,政府都必須為此籌集改革成本,安排專項資金。發展經營性文化產業,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在市場競爭中求生存、謀發展,但政府要通過招標、采購、獎勵、補助等形式給予引導和扶持。比如,政府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文化產業發展。
第三,公益性質不是社會不能參與。公益性文化事業雖然由政府主辦,也要鼓勵社會參與,允許社會資本進入,如開辦私立圖書館、博物館等,但政府要加強監管。一些公益性文化產品可以向社會公開招標采購,或以冠名的方式鼓勵社會認購。一些劇院等國有文化設施,也可以探索“國有民營”的新路子,委托專業公司或民營企業管理。
第四,國家支持不是國家包攬。增加文化事業投入,扶持文化產業發展,需要國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但國家財政支持不再是過去意義上的統包統攬,必須改進投入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第五,事業和產業不是相互對立。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是文化建設的兩翼,是相互促進的。過去一些單位重視文化事業、忽視文化產業,現在一些單位重視文化產業、忽視文化事業,這都是片面的。我們必須把兩者共同抓好。
(責任編輯:王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