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雙百行動”綜合試點 打響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今年國資國企將迎全局性改革
將制定央企投資監督細則和建立金融業務風險監控報告體系
2018年,國資國企將迎來全局性改革。《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1月15日召開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負責人會議提出,今年要著力抓好八方面重點工作,其中改革試點從單個走向綜合,未來要實施“雙百行動”,擴大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范圍,推進綜合改革。同時,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是國有企業打贏三大攻堅戰的重中之重,主要工作是去杠桿、減負債、防風險,將制定央企投資監督細則,并研究建立中央企業金融業務風險監控報告體系。
國務院國資委數據顯示,2017年國資監管系統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50萬億元,同比增長14.7%;實現利潤總額2.9萬億元,同比增長23.5%。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26.4萬億元,同比增長13.3%;實現利潤總額1.4萬億元,同比增長15.2%,增速創五年來最好水平。
“在經濟形勢復雜多變的情況下取得這樣的成績實屬不易。”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在上述會議上表示,這背后除了搶抓機遇開拓市場,聚焦做強做優實業,還有綜合施策降本增效、大力推動去庫存清應收、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一系列工作。
2017年中央企業的一系列數據顯示,成本費用增幅低于收入增幅0.4個百分點,成本費用利潤率同比提高0.1個百分點;“兩金”余額增幅低于營業收入增幅4.1個百分點,存量“兩金”壓降超過50%,實現年度壓控目標;共化解鋼鐵過剩產能595萬噸、煤炭過剩產能2703萬噸,主動淘汰、停建、緩建煤電項目51個;累計減少法人8390戶,減少比例達16.1%,節省管理費用135億元。
與此同時,國企改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明顯進展。其中,中央企業及子企業全力推進公司制改制,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各地國資委所監管一級企業公司制改制面近97%;中央企業8家投資公司試點和2家運營公司試點積極探索完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機制,各地國資委共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89家;全國“三供一業”完成分離移交或簽訂移交協議的達80%,陜西、湖北等23個地方和64家中央企業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本輪國企改革的突破口,2017年電力、石油、天然氣、民航、電信、軍工等重點領域開展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引入各類投資者40多家,資本超過900億元。中央企業首批10戶員工持股試點子企業完成首期出資入股,27個地方158戶企業試點有序推進。
國務院國資委提出,2018年生產經營主要目標是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回報率要進一步提升,企業流動資產周轉率進一步提高,資產負債率進一步下降。“這實際上是為國企的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標準體系,是國企發展的重要突破和標志。”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2018年將是國企高質量發展的開場年。
要實現這一切,“要著力抓好八個方面重點工作。”肖亞慶稱。
其中,包括著力抓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大力化解過剩產能,2018年中央企業要完成化解煤炭過剩產能1265萬噸、整合煤炭產能8000萬噸目標任務,積極推動煤電去產能,做好有色金屬、船舶制造、煉化、建材等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
同時,要著力抓好改革舉措落實落地,進一步推動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進展。“之前的十項改革試點都是單項的,未來要實施‘雙百行動’,選取百戶中央企業子企業和百家地方國有骨干企業,深入推進綜合改革。”肖亞慶透露,還要在總結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兩類公司試點范圍,推進綜合性改革,著力提高國有資本運作效率和水平。
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胡遲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經過近幾年鋪墊準備,到2018年年底國企有望取得更大的全局性突破。兩類公司、混改等試點已經進行一段時間,下一步應總結經驗,各項改革在試點外的范圍鋪開。
國資委2018年的另一大重點任務則是著力抓好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國資委黨委書記郝鵬表示,黨中央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作為“三大攻堅戰”的首要戰役,各級國資委和央企要在這方面主動作為,重點是做好去杠桿、減負債、防風險工作。
數據顯示,2017年中央企業整體資產負債率穩中有降,40家企業降幅超過1個百分點;按照國資委的安排,2018年要嚴控各類債務風險,持續做好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雙重管控,力爭中央企業帶息負債占負債總額比例進一步降低、平均資產負債率穩中有降。
同時,肖亞慶表示,要嚴控投資風險,制定《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和《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細化投資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此外,目前有63家中央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承擔了1713個項目,境外投資、法律訴訟、廉潔等國際化經營風險也需要嚴控。
國資委還強調嚴控金融業務,嚴禁脫離主業單純做大金融業務。要求全面加強委托貸款、內保外貸、融資租賃等高風險業務管控,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貿易”,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研究建立中央企業金融業務風險監控報告體系,開展風險自查專項活動。
□記者 王璐 實習記者 黃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