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文化地標”,如果貪大求洋,追求華而不實的“面子工程”,有錢要建、沒錢借錢也要建,顯然偏離了正常軌道。尤其是在一些經濟發展水平并不高的地區,把幾億元、十幾億元投入當地更急需的公共服務、民生工程上,無疑更能為當地百姓造福,更能為當地政府形象加分。
剛剛過去的“十一”長假,諸多城市交上了亮眼的成績單,旅游市場加速回暖,不少景區再現“人從眾”,熱鬧得“像過年一樣”。但有的地方應該開心不起來,因為花大價錢建起來的“文化地標”,被監管部門點名通報。
“十一”前,住建部在其官網上通報了對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司樓項目的調查情況,認為巨型關公雕像違反了《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有關規定,破壞了古城風貌和歷史文脈,而水司樓存在脫離實際、濫建“文化地標”、破壞自然景觀風貌等問題。
同一天,住建部發布《關于加強大型城市雕塑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控制建設高度超過30米或寬度超過45米的大型雕塑,嚴禁以傳承文化、發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義盲目建設脫離實際、脫離群眾的大型雕塑。
打造“文化地標”,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地方特色風貌,弘揚傳統文化,本是好事。有些地標堪稱城市公共場所中的藝術品,成為城市精神風貌的重要標識,吸引著大批游客前去“打卡”,但有些則遭到公眾質疑,有的還成了爛尾工程。
問題的關鍵在于,打造“文化地標”,是否經過了充分論證?從審批到建設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符合當地的文化特色、有利于文化傳承和弘揚?是否符合當地的財力和需求?
上述被點名的兩處地標,巨型關公雕像曾號稱是“全球最大關公像,耗資15億元”,但有媒體報道,其并未獲得規劃許可,去年被荊州市城管委認定為“違法建設”;而水司樓所在的獨山縣是國家級貧困縣,當地相關領導盲目舉債,打造所謂“天下第一水司樓”,最終導致工程爛尾,一批官員被查處。
不難看出,這兩處地標都不同程度存在“先天缺陷”,沒有合法手續、沒有資金支撐便匆匆上馬,其后果可想而知。
讓人擔憂的是,上述被點名的或許只是冰山一角。近年來,各地傾力打造“文化地標”的情況并不鮮見,宣傳上更是頻頻出現“最大”“第一”“破紀錄”等字眼,甚至有的宣稱要申報多項世界紀錄。
值得注意的是,打造“文化地標”,如果貪大求洋,追求華而不實的“面子工程”,有錢要建、沒錢借錢也要建,顯然偏離了正常軌道。尤其是在一些經濟發展水平并不高的地區,把幾億元、十幾億元投入當地更急需的公共服務、民生工程上,無疑更能為當地百姓造福,更能為當地政府形象加分。
進而言之,在一些地方,有人總覺得“再窮不能窮門面”——百姓日子過得好不好、地方發展能否“一張藍圖繪到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自己任期內,得有拿得出手的、光鮮亮麗的門面和“政績”。而其背后對應的,往往是好大喜功的工作作風、財政資金的入不敷出,還有政府部門在百姓中的口碑下滑。
根本的辦法,還是從源頭上堵住類似的“門面工程”。就像住建部要求的,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風貌、歷史文化保護、城市雕塑建設等管理制度;將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超高層地標建筑、重點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作為城市重要項目進行管理,建立健全設計方案比選論證和公開公示制度;建立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暢通群眾舉報渠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希望被點名的水司樓、巨型關公雕像,能成為各地地標建設的反面教材,提醒更多地方和決策者,不要步其后塵——地標建設,不能由個別人“拍腦袋”決策。科學論證、依法依規、切合實際,一個都不能少。
林琳
(責任編輯:孫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