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個‘紅本本’,俺家的5畝多地就像進了保險柜。”山東省高青縣臺李村村民李寶明拿著發到手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高興地說。經濟日報記者喬金亮攝
(中國農業經濟景氣指數年終策劃)
[經濟日報·題要]正在廣袤大地上進行的新一輪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讓農民享受到更多“土地紅利”。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后,我國農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創新,承包戶放心流轉,經營者安心投入,億萬農民受益。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塊地”改革試點激活了“沉睡”資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性權利——
冬日的低溫絲毫沒有降低全國各地人們到訪安徽鳳陽小崗村的熱情。當初“大包干”的帶頭人嚴金昌當上了土地流轉平臺小崗村中心的負責人,互聯網+農合組織公共服務平臺也在當地啟動。小崗村在完成土地確權后,順應農民保留承包權、流轉經營權的意愿,把農民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加快土地流轉,發展規模經營。目前,該村土地流轉面積已占可耕地面積的58%。
眼下,在廣袤大地上正在進行著的新一輪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讓土地權益釋放紅利。各地探索農村承包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三權”分置并行,為構建新型農業體系打下了基礎。部分地區依法審慎開展了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這三項被稱為農村“三塊地”改革激活了農村“沉睡資產”,賦予了農民更多財產性權利。
“三權分置”分清主體權利邊界
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所有權歸集體,承包經營權歸農戶,稱為“兩權分離”。近年來,承包經營權又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并行的格局。在農業部部長韓長賦看來,從“兩權分離”到“三權分置”,從集體所有、農戶承包經營到集體所有、農戶承包、多元經營,土地制度改革就像“三部曲”,集體所有是始終不變的旋律。
現階段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系,很重要的內容是處理好承包農戶和經營主體之間的關系。隨著大量農業人口進入城鎮,家家包地、戶戶務農的局面已發生變化。“三權分置”可以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基礎上,厘清承包農戶、新型經營主體雙方在承包地上的權利,確保農業健康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2.3億農戶中流轉出承包土地的已經超過7000萬戶,占比超過30%。在東部沿海發達省份,這一比例已超過50%,承包權主體同經營權主體分離的現象越來越普遍。
“三權分置”的基礎是穩定承包權。在江西遂川縣玕山村,村民曾路生高興地領到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他家2.32畝承包地分散在6個地塊,每個地塊的名稱、編碼、實測面積,以及相鄰的地塊名稱、坐標位置都標注得很清晰。在備案的材料里,不但有他簽字確認的戶主代表聲明書、公示無異議聲明書,還附帶了照片、戶主身份證與戶口本復印件等。
曾路生的故事是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順利進行的縮影。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已有2545個縣市區、2.9萬個鄉鎮、49.2萬個村開展確權登記,完成確權面積達7.5億畝,占家庭承包合同面積的60%。
兩種模式探索適度規模經營
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促進了新型主體和規模經營的發展。這些新型主體在建設現代農業、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全國經營耕地面積在50畝以上的規模經營農戶超過350萬戶,經營耕地面積超過3.5億多畝。在農村勞動力轉移較多的地區,這一趨勢更加明顯。對流轉土地從事農業規模經營的新型主體,既要賦予他們發展農業生產所必需的各項權利,鼓勵他們集約利用土地,充分發揮其農業生產要素功能;又要確保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的性質,不改變農戶家庭承包地位,不損害農戶承包權益。
規模經營并不只有流轉土地一個途徑,還可以“繞開”租金這一門檻,形成農民和新型主體雙方風險共擔、利益均分的機制。去年以來糧價下降,很多種糧大戶和家庭農場主發現,除去流轉租金和生產成本,種糧純收益不高。在實踐中,一些地方探索不流轉土地而采取土地托管、土地入股,搞代耕代種、聯耕聯種等也實現了規模經營,被稱為服務集中型規模經營。
土地入股就是一種服務集中型規模經營模式。44歲的任建忠是四川崇州青橋村農民,他的另一個身份是青橋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職業經理人。崇州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聘請會經營的種田能手擔任職業經理人,負責合作社土地的經營管理。在任建忠當職業經理人的頭一年,合作社經營的133畝土地畝均分紅達900元。“這是農民種植年純收益的2倍。”任建忠說。
在江蘇省,南通市率先推出土地“全托管”,該市“全托管”服務主體達1145家,服務面積占水稻面積的五分之一。規模化生產使1.2萬畝田埂廢塘變良田,無論是擁有承包權的農民還是托管服務主體,都實現了增收。
三項改革激活土地資產屬性
隨著實踐發展和改革深入,農村土地制度與城鎮化進程、市場經濟體制出現了不適應,要通過改革破解。此前的土地制度更多強調農地的資源屬性,對資產屬性關注不夠,宅基地的流轉受到嚴格限制,建設用地增值收益中農戶所獲比例過小。2015年,部分地區在中央許可下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改革先行先試。
寧夏平羅縣承擔著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任務。在平羅縣通伏鄉通城村,村民鄭衛東拿出幾個本本擺在茶幾上說:“棕色的是宅基地使用證,紫紅色的是農村集體荒地承包經營權證。剩下的是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權證。有了這些證,就可以向銀行抵押貸款了。”當地高莊鄉高莊村村民吳忠禮告訴記者,為進城買房、同時經營汽車修理部,他將自家的4間磚瓦結構住房和5畝承包地全部辦理了自愿有償退出,得到收儲金9.8萬元。
國土資源部有關人士介紹,試點涉及33個地區,除浙江、四川各有兩個試點地區外,其他29個省份均有一個縣(市、區)進入試點范圍。試點工作將于2017年年底完成。
無論是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還是農村“三塊地”改革試點,都遵循著共同的“底線”,不能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改垮了,不能把耕地給改少了,不能把農民的利益損害了。全國政協常委、中農辦原主任陳錫文表示,土地是農民的生存根本和情感依賴,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定要尊重農民意愿,不搞強迫命令,確保農民權益不受損害。(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喬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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