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7日電 題:數字賦能“活化”文化資源 激發產業消費潛力——文化和旅游部有關負責人解讀《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新華社記者余俊杰、陳愛平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發布《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指出要促進文化產業與數字經濟、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擴大優質數字文化產品供給,促進消費升級,積極融入“雙循環”新發展格局。
發展數字文化產業的目標是什么?如何對優質文化資源實現數字化轉化和開發?發展數字文化產業對提高文化軟實力、增強文化自信有何裨益?圍繞上述問題,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負責同志27日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出臺意見的背景和發展數字文化產業的意義?
答: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業態、延伸了文化產業鏈,又集聚了大量創新人才,是朝陽產業,大有前途。順應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趨勢,加快發展新型業態,能為產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成為優化供給、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徑和文化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數字文化產業異軍突起、逆勢上揚,在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展現出強大的成長潛力,成為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目前我國網民規模9.4億,互聯網普及率67%,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為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廣闊空間。
數字文化產品具有傳播網絡化、消費個性化等特點,符合年輕人消費習慣,隨著數字技術的廣泛普及和網民付費習慣的養成,數字文化產品的消費潛力和市場價值將得到進一步釋放。
出臺這份意見,有利于培育新型業態,擴大優質文化產品供給,促進產業提質升級,激發文化消費潛力;有利于推動數字經濟格局下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與數字經濟、實體經濟融合發展,提升中華文化影響力和國家文化軟實力。
問:這份意見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答:這份意見是國家層面關于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宏觀性、指導性政策文件,向社會和行業發出支持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明確信號,引導產業發展方向,起到“穩預期”“穩投資”作用。
意見從內容建設、新基建、科技創新、數據要素、市場主體、產業標準等方面,提出夯實數字文化產業發展基礎;結合當前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新形勢、新趨勢,明確新型業態培育的主要措施和重點領域;此外,從產業鏈創新應用、優化市場環境、深化國際合作等方面,提出數字文化產業生態體系建設路徑。
問:和2017年原文化部出臺的《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相比,這份意見主要有哪些新特點?
答:與2017年發布的指導意見相比,最新意見充分體現“十四五”時期實施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的新要求,明確到2025年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主要目標,體現文化和旅游部對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預期管理。
意見首先突出導向和內容在數字文化產業發展中的核心地位。堅持守正創新,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更好引領社會風尚。
意見突出依靠創新驅動產業發展,設置專門章節,部署超高清、VR/AR、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在文化產業領域的創新應用,明確培育壯大云演藝、云展覽、數字藝術、沉浸式體驗等新型業態的具體路徑。
同時,意見突出用數字化手段促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從加強數字文化企業與旅游企業合作、促進數字文化向旅游領域拓展、支持文化場館和景區景點開發數字化產品等方面,拓展文旅融合的數字化新陣地。
此外,意見將數字文化產業融入國家區域發展戰略作為重要內容,引導其與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戰略相銜接,與國家文化公園等重大工程相結合,促進產業集聚,實現溢出效應。
最后,意見著重突出以優質數字文化產品引領青年文化消費,引導創作滿足年輕用戶多樣化、個性化需求的產品,增強青年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責任編輯: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