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鄉下鄉人員用地政策得到進一步明確。近日,農業農村部公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有關建議的答復。農業農村部表示,在符合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返鄉下鄉人員和當地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將會同有關部門,在原有33個試點縣(市、區)的基礎上,再選擇一批重點地區開展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試點中,將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通過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發展鄉村產業的有效途徑。
由于多方面原因,村莊“空心化”、宅基地閑置浪費現象在一些地方比較突出,農村閑置土地資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同時,返鄉下鄉創業創新人員又面臨產業發展用地難的問題。早在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文件,提出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通過調整存量土地資源,緩解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用地難問題。鼓勵返鄉下鄉人員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賃等形式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發展農業產業,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創業創新。
近年來,不少發達地區農村或大都市郊區以多種形式盤活宅基地與農房資源。浙江德清允許農戶將一定年限的宅基地使用權出租,用于發展民宿、養老、科研、創意文化等產業。江蘇常州武進區通過《農房(宅基地)租賃備案通知書》的形式,在不動產登記證書上注明宅基地資格權、使用權租賃人、房屋租賃期限和宅基地租賃使用期限,放活農房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江蘇昆山鼓勵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相關機構合作,對閑置宅基地和農房進行統一收儲利用。
“2019年,全國各類返鄉下鄉創業創新人員累計超過850萬人,創辦農村產業融合項目的占到80%,利用互聯網+創業創新的超過50%。”農業農村部鄉村產業發展司司長曾衍德介紹,國家高度重視發揮返鄉下鄉人員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制定財政、金融、社會保障等激勵政策,吸引各類人才返鄉下鄉創業。國務院辦公廳也出臺文件明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騰退出的建設用地指標,以及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重點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
伴隨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推進,返鄉下鄉人員的產業用地和居住保障得到了改善。2019年,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鼓勵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依據合同法保護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的合法權益,明確租賃合同的期限不超過20年,合同到期后,雙方可以另行約定。農業農村部出臺了《關于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支持返鄉人員依托自有和閑置住宅發展適合的鄉村產業。注重保護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繼承農房或其他合法方式占用宅基地的權益,探索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導實施有償使用制度。這些對返鄉下鄉人員的用地需求都是實質性利好。
南京林業大學農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強表示,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是農村最大的隱性資產,也是啟動農業農村發展加速度的關鍵。隨著農村大量人口進城落戶,農村“空心化”現象越來越突出,這對鄉村振興來說可謂機遇與挑戰并存。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要在法律法規框架下,有意識地放寬市場化用地主體的限制,擴大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自主權。特別是允許農村集體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支持返鄉下鄉創業創新,優先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農業農村部表示,將結合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深入研究,對基層因地制宜開展的探索創新進行跟蹤,及時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穩妥有序推動形成制度性成果,提出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的意見建議。下一步將在防范風險、權屬清晰和保證農民有穩定住所前提下,探索賦予農民住房財產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融資功能,為建立依法取得、節約利用、權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有序、管理規范的農村宅基地制度提供實踐經驗。(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喬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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