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1月28日電(記者毛思倩)根據深圳近日出臺《深圳市社會福利機構成年孤兒安置辦法》(簡稱《辦法》),深圳將對符合條件的成年孤兒進行社會化安置,將符合條件的成年孤兒納入住房優先保障范圍,優先配租公共租賃住房。
成年孤兒社會化安置指促進成年孤兒從福利機構集中供養轉向回歸和融入正常社會生活的安置方式。《辦法》規定,市、區社會福利機構應組織專家評估小組或委托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對成年孤兒身體精神狀況等進行評估,對具備生活自理能力、基本社會生活能力和勞動就業能力的成年孤兒進行社會化安置。
成年孤兒社會化安置實行3年的過渡期管理。過渡期內,社會福利機構按集中供養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為成年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用,同時,在過渡期內,按2.5萬元/人的標準為成年孤兒一次性購置、配備家具、家電、廚具等日常生活用品。成年孤兒對配備的日常生活用品享有所有權并自行承擔維護保養費用。此外,過渡期內,社會福利機構按9600元/年/人的標準為成年孤兒繳納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按不超過500元/年/人的標準為成年孤兒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辦法》要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為成年孤兒提供就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服務,對其中符合條件的,由政府給予技能培訓補貼,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福利企業、社會組織優先吸收成年孤兒就業。民政部門為成年孤兒優先提供公益性就業崗位。殘疾人聯合會為殘疾成年孤兒優先提供殘疾服務機構等公益性就業崗位。
《辦法》還規定,安置過渡期內,社會福利機構應購買專業社工服務,采用個案管理模式,建立個案跟蹤檔案,為解決成年孤兒學習生活工作、情緒管理和人際關系等問題提供個案治療方法,幫助成年孤兒走向社會,回歸和融入社會。
(責任編輯: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