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天津寶坻的消費者王曉蕓在天津空港經濟區王府井奧萊·新燕莎小鎮購買了一雙旅游鞋,試穿過程中體驗良好,未發現任何質量問題。4天后,鞋子出現磨腳情況,她找到商家協商退貨,可商家并不同意。
在知曉消費者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后,王府井奧萊·新燕莎小鎮方表示,該鞋款屬于特價商品,商品本身無任何質量問題,因穿著一段時間,影響二次銷售,消費者在試穿過程中未反映不適,無法退換。
雙方各執一詞,最終在天津港保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的協調下,王府井奧萊·新燕莎小鎮方相關部門響應“線下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聯盟的倡議,愿為消費者辦理退貨手續。
天津港保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科科長張壽松表示,商家積極響應“線下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要求辦理退貨手續,將進一步提升保稅區消費環境,為保稅區其他經營主體作出表率。
這樣一件看似普通的無理由退貨事件,背后離不開天津市多個部門推動“線下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聯盟的共同努力。
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梁日云說,該聯盟由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天津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天津市消費者協會等多部門指導發起成立,是天津市首家“線下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聯盟。
“線下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聯盟如何發揮作用?天津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朱磊說,聯盟以民間社會組織的形式成立,逐漸把天津市各類線下實體店經營者、與線下實體經營相關的協會及相關公益組織吸納為成員單位,建立《線下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聯盟動態名錄庫》,做好實時更新、合規吸納、違規移除工作。同時,聯盟將消費維權窗口前移,義務為消費者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宣傳引導工作。
特價商品、臨期商品、有瑕疵的處理商品是否適用無理由退貨?記者日前在天津市濱海新區萬客隆服飾廣場看到,消費者謝彥鵬正拿著不久前購買的休閑鞋與商家協商退貨。他認為,鞋子穿了不到一個月出現斷底開膠,應退換。
商家卻稱這款鞋為特價商品,不退不換。此后,謝彥鵬將情況投訴到濱海新區消費者協會塘沽所分會。
在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的調查中,萬客隆服飾廣場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該款鞋屬于特價商品,購買時不享受“三包”服務,只能付費維修。濱海新區消費者協會塘沽所分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強調,即使是特價商品,經營者也應當承擔包修、包退、包換或其他責任,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約定。
“對于特價商品、臨期商品、有瑕疵的處理商品是否適用線下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如果商家銷售的是“處理品”,必須在鞋類商品顯著位置和購貨憑證、信譽卡上向消費者明示,否則經營者應承擔“三包”責任。商家不應混淆“特價商品”與“處理品”的概念,將“特價商品”作為“處理品”對待,拒絕承擔“三包”責任。
(責任編輯: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