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綜合報道 近日,國家發改委給茅臺和五糧液下了4.49億罰單,罰款緣由是茅臺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其中,茅臺被罰2.47億,五糧液將罰2.02億。據估算,罰款金額占2012年度兩家酒企銷售額的1%。
中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明確,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在2012年末,受塑化劑影響,白酒行業遇寒潮之時,茅臺對3家低價銷售和串貨的經銷商開出罰單,下發的通報文件表示暫停執行茅臺酒合同計劃,并扣減20%保證金、提出黃牌警告。
時隔不久,五糧液也發布營銷督查處理通報稱:極個別的五糧液品牌運營商和五糧液專賣店我行我素、不按規則、不顧大局、不識大體,低價、跨區、跨渠道違規銷售五糧液。
相關專家曾表示,茅臺、五糧液有違反《反壟斷法》的嫌疑。茅臺和五糧液“限價令”涉嫌價格的維持、固定,有縱向壟斷的嫌疑。
對于高價罰單,茅臺集團辦公室主任鄒欣回應稱,從企業發展角度看,企業犯了錯應允許企業改正。
對于發改委的處罰各方秉持不同態度,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員認為,白酒企業維護自己的市場價格完全是企業行為,兩家酒企并未構成市場壟斷行為。
而酒仙網董事長郝鴻峰對發改委的處罰表示認同,并認為,酒企應尊重市場規律,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強勢地位來控制和壓迫經銷商。郝鴻峰表示,此次酒企因價格壟斷被罰可以讓白酒價格降下來,讓消費者得到實惠,并對酒類企業會起到警示作用。
和郝鴻峰觀點相同,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打假工作委員會投訴舉報辦公室主任賈寧也表示,在對高端白酒的價格壟斷進行處罰和政策對高端白酒的壓制下,白酒將回歸價值的本質。
賈寧認為,此次處罰說明政府看到了白酒行業的問題,反壟斷調查和罰款的目的都是希望行業走好、走穩,白酒作為大眾消費品如果過于浮躁,損失的不僅僅是購買其股票的投資者,最后還是會導致企業本身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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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