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直播、秒殺搶購……直播購物不要太爽,但有沒有想過,直播間售賣的“超低價”奢侈品有可能是進價一律15元的假貨。
近日,江蘇常熟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起案件,揭露了直播賣假貨的套路:直播間內持續優惠大促,主播展示假冒“古馳”“阿迪”等的醒目商標,顧客詢問時以“庫存尾單”等名義含糊回應。一旦有顧客下單購買,直播間后臺立即下架刪除相關假貨。(8月6日 每日新報)
直播間展示商標,卻不口播具體品牌,引誘消費者下單,可謂“一頓操作猛如虎”,讓人感慨套路“深深深幾許”,而購買后立即將商品下架刪除,也給執法查處帶來了頗大難度,讓消費者陷入維權無證的困局。但類似套路并非沒有解法,在直播購物時,只要不貪圖一時便宜,認準官方旗艦店或前往專柜購買,不被主播模糊的宣傳語所迷惑,同時截屏、錄播保存購物記錄,遇消費陷阱及時舉報,即可有效“避坑”。
事實上,任何網絡售假行為都會留下痕跡,再隱秘的作案也終有被曝光的一天。涉事行為無疑是對法律的漠視與僭越,違反了《電子商務法》中電商經營者不得以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應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規定,并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明確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理當依法受到處罰。
目前,執法人員已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對侵權商品進行了扣押。但這不是個案的結束,識假辨假的責任也不能全然推給消費者,讓其與不法商家單獨“博弈”,關于直播帶“假貨”的亂象,仍有賴于平臺強化自律和主管部門加強監管。
此類案件隱蔽性強、查處難度大,為確保對網絡售假亂象防范和打擊,監管部門有必要考慮推進網絡商品交易監管信息化平臺,以及電子數據取證分析實驗室的建設,將直播帶貨網站列入日常監管重點,對網站內交易信息動態監控,同時加大處罰力度,提高直播售假的違法成本。
在大數據時代,直播平臺理論上擁有主播行為的一切數據,難言對出現的售假情況毫不“知情”。該案件也暴露出當前直播帶貨的監管盲區。在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的同時,直播平臺需要更深刻地反思和檢討,加強準入審查和過程監督,推出反黑產作弊系統,針對一切可疑內容,對用戶進行風險提示,杜絕售假者在自家提供的平臺上侵害消費者權益,一旦發現違法線索,及時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反映,否則就應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承擔連帶責任。而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和組織,也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比如通過建立直播帶貨黑名單,限制或禁止有售假記錄的企業和個人繼續提供服務。
直播帶貨是一塊巨大的蛋糕,但假貨的問題不解決,這就很可能是一塊“毒蛋糕”。在任何時候,商家都不能“顛覆”基本的商業倫理,誠信經營方能行遠無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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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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