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做好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和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文物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標對表中央決策部署,加強制度設計、要素供給、體制機制創新,推動中央文物保護利用改革決策部署在湖南落地落實。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多次調研我省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湘籍革命家、軍事家故居(生平事跡陳列室)等文物保護研究單位,作出系列指示批示。省長許達哲會見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并見證簽署《關于深化湖南文物保護利用改革戰略合作協議》,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實施意見》,研究部署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工作。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張宏森出席全省貫徹落實《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暨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會議,部署安排愛國主義教育、革命文物和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副省長吳桂英主持召開省文物管理委員會議及文物工作專題會議,進一步匯聚改革共識和合力。
《實施意見》明確了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任務分工,強調文物保護利用改革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文物工作的領導,統籌推進“加強不可以移動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傳承體系建設”等九項任務及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文物合理利用創造創新工程等五項工程,不斷推進文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走出一條具有湖南特色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到2025年,基本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文物工作格局,文物機構隊伍更加優化,基層保護力量明顯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傳承體系進一步完善,文物依法保護水平顯著提升,文物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文物保護和旅游發展深度融合,文物保護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眾,文物工作在堅定文化自信、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
《實施意見》匯集延展了近年來中央和省關于文物保護政策、體制機制的創新成果,是管總管長管用的關鍵制度設計,著力解決了制約文物事業改革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為文物事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在激發文物博物館單位發展活力方面,基于國家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和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改革試點的有益經驗,明確“探索文物博物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業績掛鉤,對符合規定的單位在確保完成公益目標、做強主業、國有資產安全的前提下,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取得明顯成效的,可以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并可在績效工資總量中對在開發設計、經營管理等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按規定予以獎勵”,將極大激發創新發展活力。在基本建設中的考古和文物保護工作方面,針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面臨的新要求新挑戰,《實施意見》強調“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應充分考慮地上地下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及管理需要,組織編制省、市、縣文物保護專項規劃,加強文物保護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及與‘一張圖’核對,批復后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平臺”,明確“縣以上政府應當組織文物、自然資源等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下文物進行勘查,劃定地下文物埋藏區。基本建設、生產建設和土地儲備涉及的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必須由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按規定組織相關文物業務單位實施。各地政府在土地儲備入庫前,對可能存在文物遺存的土地,必須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所需經費由土地儲備機構列入土地儲備成本。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需要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以及文物的原址保護、遷移、拆除,所需經費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結合基本建設中的考古工作實際,明確將“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中涉及在全國重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或建設控制地帶內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費用列入省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在責任主體、實施程序、費用保障等關鍵環節作出明確制度安排,同時,為相關政策延展明確了方向和要求,將有力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實現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雙贏目標。在文物科技創新支撐方面,明確“加強文物保護利用科技支撐,建立省級文物保護利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將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相關研究納入湖南省科技創新計劃項目申報指南,鼓勵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合作開展文物保護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全面提升文物考古、安全監測、修復保護、展示利用科技水平”等,鼓勵探索將有條件的文物博物館單位納入科研單位管理、享受科研創新優惠政策,文物保護與科技融合發展必將有力推動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文物局將牢牢把住新時代文物事業改革發展的歷史性機遇,在貫徹落實《實施意見》上下功夫、主動作為、出實招,為文物保護利用改革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