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13日發(fā)布通知稱,為給廣大未成年人營造健康的暑期上網環(huán)境,國家網信辦決定即日起開展為期2個月的“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網絡環(huán)境專項整治。通知明確,嚴厲打擊直播、短視頻網站平臺存在的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嚴格排查后臺“實名”認證制度,嚴禁未成年人擔任主播上線直播。(7月14日《廣州日報》)
近幾年來,網絡直播、短視頻越來越博得未成年人的青睞。相關數(shù)據(jù)顯示,4.25億網絡直播用戶中,青少年觀看直播的比例達到45.2%。但網絡直播內容良莠不齊,更有未成年人涉足網絡直播,亂象頻出。去年,媒體曝光在快手、火山小視頻平臺上,懷孕的未成年媽媽扎堆做網絡主播,曬孕照、驗孕棒、醫(yī)院產檢書吸引眼球。特別是在2017年,美拍直播平臺被媒體曝光有小學生等未成年人脫衣直播;诖,國家網信辦出臺新規(guī),嚴禁未成年人擔任主播上線直播。
時下,隨著網絡媒體的普及,網民的陣營已經轉移,網絡直播平臺,成了草根群體的舞臺,也成了部分網民吸粉生財?shù)奶焯。問題是,一些網絡直播及網紅主播,見利忘義,違背了社會道德,挑戰(zhàn)了法律尺度和社會秩序。特別是,一些家長和平臺受利益驅使,讓未成年人充當網絡主播,甚至讓未成年人在直播過程中,傳播一些“少兒不宜”的內容,以此吸粉生財,明顯破壞了人的發(fā)育和成長規(guī)律,嚴重摧殘了孩子們的身心健康。
不可否認,未成年人當網絡主播,經過了“藝術包裝”,又不被法律所禁止,因而被眾多家長和平臺追捧。將演藝圈及網絡直播平臺一些浮躁心態(tài),以及功利思維,過早地灌輸給了孩子,甚至強加在孩子身上,這種拔苗助長的方式,勢必會造成孩子畸形成長,甚至成為一個不良習氣早熟的“小大人”。要知道,讓孩子過早地涉及成人領域,做一些“少兒不宜”的事情,可能會毀了孩子的一生。特別是,一些未成年網絡主播的“惡示范”,可能會教壞更多的未成年網民。
可見,嚴禁未成年人擔任主播上線直播,亟須立法保護“上線”。首先,加快制定出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將“嚴禁未成年人擔任主播上線直播”等條款納入其中,從源頭上立法明確禁止未成年人注冊網絡主播。同時,有關部門應該拿出一個果斷強硬的管理措施,除了出臺網絡主播“禁童令”之外,建立網絡直播申報、審批制度,對審查通過的直播平臺在播內容進行實時播控和跟蹤管理,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查處。再者,應對網絡直播中的暴力、低俗、危險內容和不文明語言做出嚴格限制,將未成年人的“視界”限定在保護的范圍內。特別是,要完善監(jiān)管措施,建立網絡主播實名制及信息共享“黑名單”體系,加大對制作、傳播不良網絡信息行為的懲處力度,不能放任主播傳播非法視頻,侵害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權益。(汪昌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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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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