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文明辦印發《關于開展2020年全省“鄉村春晚”活動的通知》,明年1月至2月底,安徽各地具備條件的農村將廣泛開展“鄉村春晚”活動,提倡村民自編自導、自演自賞,進一步培育鄉風文明,豐富基層群眾節日文化生活。
明年1月上旬,安徽省與合肥市聯動主辦的首場“鄉村春晚”將在合肥巢湖經開區三瓜公社舉行。各地積極籌辦的“鄉村春晚”,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鄉鎮綜合文化站、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鄉村旅游點等基層宣傳文化陣地,挖掘鄉土文化資源,融合傳統文化、民俗展示、非遺展演、文藝演出和鄉村旅游等內容。在堅持群眾自發自愿基礎上,鼓勵以家庭為單位參加演出,鼓勵企事業單位與鄉村、社區、小區聯辦春節文化活動。
優秀“鄉村春晚”節目將通過安徽文化云及安徽公共文化云微網站、微信公眾號、手機APP及時展播。明年1月底前,每個縣(市、區)推薦5臺“鄉村春晚”演出視頻,經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后報送安徽省文化館后上線傳播。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還將根據各地活動組織、覆蓋面、參與度、視頻展播、宣傳報道等情況,遴選若干個優秀組織單位、一批優秀“鄉村春晚”并給予獎補。
《通知》要求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為基層減負,規定各地舉辦“鄉村春晚”不得搭建豪華舞臺、不使用LED舞美電子屏、不大規模組織異地調研、不得借機發放任何土特產和禮品、不得隨意攤派演出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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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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