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檔案法修訂草案。
委員們一致認為,檔案工作是新時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可缺少的一項基礎性、支撐性工作。這次對檔案法進行修改是適應改革開放新形勢、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迫切需要。修訂草案進一步完善檔案管理制度,建立檔案工作責任制,強化檔案服務功能,并增設專章規定檔案信息化建設、加強檔案工作監督檢查,有利于更好發揮檔案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就修訂草案的進一步修改完善,委員們提出了不少切合實際的建設性建議。
提升電子檔案法律效力
多名委員建議明確電子檔案的法律效力。劉玉亭委員主張把電子檔案的法律效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他建議增加規定:“檔案包括傳統載體檔案和電子檔案,電子檔案與傳統載體檔案有同等法律效力。”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騫芳莉和全國人大代表蔡毅也持相同觀點,騫芳莉說,數據電文在社會生活中已經獲得了廣泛的認可和接受,民法、合同法等法律已經承認了數據電文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應當隨之擴展到檔案領域,也有利于電子發票等的推廣和應用。
楊震委員說,電子檔案管理很方便,可以長久保存,查閱也十分便捷。很多地方沒有把電子檔案當作一個主要手段,可能是擔心它容易造假。為了確保電子檔案不出現問題,他建議增加一條:“電子檔案應采用信息安全技術,以保證電子檔案信息的真實性、一致性、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
韓立平委員很重視檔案信息化建設。他說,中央檔案館從2013年起就要求在移交紙質檔案等各種形態檔案時,必須把數字化檔案一并移交。他認為,2013年以前已經移交到檔案館的存量部分,也要盡快實現數字化。他建議在檔案法中以法律形式把檔案信息化明確下來。
加強檔案的開發和利用
楊志今委員說,要重視檔案的開發利用,進一步發揮好檔案的作用。要把檔案部門的資源優勢充分發揮出來,進行系統開發利用、深度開發利用、精準開發利用,更好地為黨和國家大局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廣大群眾服務。
劉玉亭說,檔案的收集、整理、保護,說到底是為了很好地利用、使用,如果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使用,在某些程度上就失去了整理、收集、保護的意義。因此,建議修訂草案增加檔案走向開放的內容,以更好地利用和使用檔案。
李學勇委員指出,在檔案利用方面,檔案的開放效率、社會效益還不高。如有的地方檔案工作公共服務意識不強,檔案資源整合力度不夠,優質高效的檔案信息資源供給不足。建議進一步深化完善服務機制,健全檔案資源體系和檔案利用體系,加大檔案資源的開發力度,拓展檔案服務的深度廣度,真正使檔案“活”起來。
培養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
楊志今委員和杜玉波委員都建議在修訂草案中增加有關發揮檔案愛國主義教育功能的內容。楊志今指出,檔案作為國家、民族、社會和個人往昔活動的記錄,是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和文明財富,應當充分發揮檔案館在愛國主義教育方面的作用。
杜玉波說,今年國慶前夕,中央檔案館公布的12分鐘開國大典彩色視頻,激蕩起全國人民濃濃的愛國情懷,對于公民特別是青少年提升國家認同感、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起到非常好的效果。要鼓勵各級檔案館建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向社會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引導廣大群眾了解黨和國家的發展歷史,發揮好檔案育人的重要作用。
左中一委員建議完善相關內容,鼓勵支持各級檔案館把館藏資源優勢同現代傳媒的信息傳播優勢結合起來,更加注重宣傳教育,更好發揮檔案在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積極作用,更好地服務黨和國家大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廣大人民群眾。
李學勇說,檔案工作要堅持黨的領導,傳承紅色基因。他說,新中國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從檔案工作的角度來看,也是新中國國家檔案集中、經典的展示。要把檔案事業發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這次修法上升為法律規范,把好的傳統繼承發揚下去。
增強檔案知產保護意識
吳恒委員提出增強檔案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他說,許多檔案的內容具有知識產權屬性,應當受到知識產權保護。按照規定,應當履行檔案管理的單位要提供相關的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等方面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這和著作權法、專利法所保護的對象是一致的。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實際也是信息和知識的擴散,也涉及到知識產權保護。
按照修訂草案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國家檔案館保管的檔案,在形成之日起滿25年就可以向社會開放。他建議在后面增加一條,“檔案的利用和公布不得與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規定相違背”。
修訂草案第二十四條講檔案利用。吳恒說,檔案的利用包括已經開放的檔案和尚未開放的檔案。他建議第二十四條增加一款,“對檔案館未開放的檔案,對機關團體保存的檔案,其利用程度、利用的形式,應當征得原提交單位的同意”。不管原提交單位是機關、團體還是企事業單位,都應征得它們的同意,以確保不會產生知識產權糾紛。
樹立檔案安全風險意識
杜玉波強調指出,要重視檔案安全問題。他說,檔案安全是檔案工作的底線,確保檔案安全對維護國家安全、政權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義,因此必須要牢固樹立檔案安全風險意識。他建議法律中對檔案的安全問題要給予特別強調。
杜玉波提議考慮單列一章“檔案安全”,確立檔案安全工作的原則、工作機制、責任主體、監管主體、安全保障措施等,推動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的檔案安全體系,或者在現有章節內,再增加一些有關檔案安全的表述。
楊志今建議加強檔案行政監管,確保檔案安全。隨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入推進,檔案在社會信用體系、社會保障體系中發揮的作用也會越來越大,與老百姓的關系也會越來越密切。要進一步明確檔案工作責任制,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保證檔案從源頭上就按照規定形成。要加強檔案部門的行政監督管理職能,確保檔案的齊全完整和規范安全管理。
田紅旗委員認為有必要專門強調電子檔案的信息安全保障。他建議在修訂草案第二十九條增加一款,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規定進行電子檔案信息安全的基礎設施和管理體系建設。”
促進檔案人才隊伍建設
多位委員都提到加強檔案人才隊伍建設。李學勇建議在修訂草案中增加規定,健全檔案人才培養和評價機制,以促進檔案人才隊伍建設。
冷溶委員認為檔案工作確實需要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干部隊伍,他建議修訂草案可以從干部培養機制、人才評價機制、提升專業資質、建立激勵機制和人才引進機制等方面考慮。
楊志今說,據地方檔案部門反映,現在檔案數量種類都有了大幅度增加,服務標準不斷提升,工作范圍不斷擴大,工作任務更加專業化。與之相矛盾的是,一些單位特別是基層單位專職人員數量嚴重不足,檔案工作長期由兼職人員承擔,且缺乏專業知識和能力,制約了檔案事業的健康持續穩定發展。他建議要加大檔案專業隊伍建設,通過建立健全檔案干部培養機制和人才隊伍引進評價激勵機制等,逐步解決檔案工作人員力量不足和水平不高的問題。
韓立平建議,增加加強檔案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的內容。檔案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要做好整理、保管、鑒定、編研等工作,都要經過專業教育和專門培訓,才能掌握相應的知識和技能。據他了解,很多部門從事檔案工作的人員都是兼職的,流動性非常大,有些也不是檔案專業人員,這樣不利于檔案事業的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