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02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5.9%的受訪者遇到過APP賬號難注銷的情況,有的APP擅自擴大范圍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私自共享、轉讓個人信息,根本就沒有設置注銷渠道;有的APP盡管有注銷通道,但會附加很多條件,注銷過程也是十分繁瑣。對此,62.9%的受訪者擔心APP賬號注銷難,會導致賬號被盜用。
大數據時代,數據具有獨一無二的價值,越來越多的企業注重數據的收集和利用,但收集的尺度大小、利用的規范有無,直接關系到用戶信息的安全。通過以往不少案例來看,消費者的擔心不是沒有理由的。比如APP在權限獲取上莫名其妙,哪怕是一個簡單的工具應用,也需要登記你的姓名、手機號和銀行卡;也有很多應用軟件商通過APP注冊的形式獲取用戶數據,用戶收到的大量騷擾信息很可能即因此導致。至于注銷權限上,有媒體報告對50家企業的調查表明,只有30家制定了獨立隱私政策,18家關于隱私保護的內容存在于用戶協議中,2家完全沒有。這一現狀,突出表明注銷功能在軟件開發商那里的不足,對他們來說,設置一條注銷通道在技術層面不是難事,然而,掌握的數據越多,將來變現的價值就會越大,在這種誘惑面前,他們很多選擇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歸根結底,這是想不想做、愿不愿做的問題。
對企業來說,早早意識到用戶隱私權的重要性,就能在未來的互聯網競爭中取信于人,奪得先機。但令人遺憾的是,用道德的示范來造就一個企業,形成不了強大的約束力。今天很多互聯網企業的問題就在于此,盡管《網絡安全法》明確規定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要經過被收集者同意,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互聯網企業卻形成了“當面一套、背面一套”的做法。其中,違法成本過低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舉例來說,《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對拒絕用戶注銷明確規定,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甚至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但這個懲罰力度,在龐大的流量誘惑前,能對企業形成足夠的警示作用嗎?
APP注銷難的困境,形象反映了網絡空間的記憶機制失靈。包括我們在電商網站、社交網站上的個人信息,一旦被生成,就能低成本、無限制、跨地域地傳輸、復制和存儲,“遺忘”由此成為奢侈品。為了應對這一困境,歐盟于2012年11月發布《一般數據保護條例(草案)》,率先增設“被遺忘和擦去權”,賦予人們刪除那些不充分、不相關或過時不再相關的數字信息的權利,包括今年通過的“史上最嚴”數據監管條例,提出了巨額罰款的懲罰機制。在我們這里,《侵權責任法》里的“刪除權”類似于“被遺忘權”,作為一項重要的積極權利,它是“個人基于其內心,自由地決定其自身信息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被收集、儲存、處理以及利用的控制權”。顯然,應該將它視為一項信息保護的基本個人權利,把APP可注銷作為明確的規定,并且輔以嚴厲的懲罰機制,使其具有較好的操作性。
在互聯網時代,互聯網企業的發展離不開一個相對寬松、自由的發展環境,但不應該以犧牲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代價。APP允許刪除和注銷,是對用戶個人信息權利最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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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劉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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