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聘請專家參與審案,提升技術類案件審判專業支持力度 技術調查官 護航知識產權
徐 駿繪(新華社發)
4月26日是第十八個世界知識產權日,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話題再次受到公眾熱議。保護知識產權,就是在保護創新。為了適應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8月通過了《關于在北京、上海和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自設立以來,各地知識產權法院進行了一系列探索。近年來,知識產權法院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了哪些新進展?探索出了哪些發展思路?還面臨哪些問題?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探訪了上海知識產權法院。
讓侵權賠償配得上知識產權市場價值
今年3月上旬,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法官吳盈喆收到一封來自德國SAP股份有限公司的感謝信。信中,該公司副總裁凱倫·威廉姆斯稱贊:“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對跨國公司知識產權毫無偏見的尊重,以及中國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以保護知識產權的決心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SAP股份公司是一家德國軟件公司,因多家中國培訓機構未經許可使用其計算機軟件和培訓教材用于經營活動,該公司先后向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了兩起訴訟。
培訓教材是公開的,侵權認定相對容易,但被告拒不提供實際經營狀況,賠償數額該如何認定?如果按照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法定賠償數額限額,最高僅50萬元,這個賠償限額對原告SAP是否公平?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從被告網站上披露的數據、培訓費價格、侵權行為性質、侵權持續時間以及原告向合作機構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的比例等,合理確定了賠償數額,分別判決兩被告賠償SAP股份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118萬元及155萬元。
要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利,需要使侵權賠償數額與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相契合,提高違法成本,才能營造不敢侵權、不愿侵權甚至不想侵權的法治環境。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從知識產權市場價值、創新高度、侵權主觀惡性程度等因素入手,探索建立合理賠償機制,贏得了企業認可。
“這是彰顯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環,加大賠償力度,才能有效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中芯國際集成電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法務總監路芳說。據路芳介紹,中芯國際研發投入和收入占比高達17%,2017年研發投入超5億美元。“目前,損害賠償依據主要是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或者侵權行為人因為侵權行為獲得的利潤。我們企業很多的研發成果是階段性的,還沒有應用于商業,如果這類技術成果被競爭對手拿到,使其縮短研發時間,我們很難證明自己的市場損失。”
對此,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副院長黎淑蘭建議,通過引進各類知識產權價值評估、質量評估、技術鑒定等服務機構,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鏈。
聘請技術調查官,以專業支持提升訴訟效率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知識產權案也不斷呈現出新態勢。從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受理的自貿區知識產權案件情況看,涉及互聯網領域新型競爭行為案件明顯增多。比如,網絡游戲畫面整體抄襲、網絡小說“同人作品”再創作、網絡盜播體育賽事等。這些案件涉及上海自貿區新經濟形態、商業模式、產業領域、高新技術,如何明確司法裁判規則,為同類案件審理提供可借鑒思路?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通過建立專項審理機制,成立由院長、庭長和資深法官擔任審判長的自貿區知識產權案件專項合議庭,加強適法疑難問題分析研究,統一裁判標準。同時,聘任科技專業人士為技術調查官,由技術調查、技術咨詢、專家陪審和技術鑒定組成“四位一體”技術事實查明體系,提升技術類案件審判專業支持力度。
據了解,2017年,該院技術調查官共參與審理案件67件,出庭91次,出具技術審查意見書16份,參與保全、勘驗、咨詢等212次;專家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158件。技術專家的及時介入,有效提升了訴訟效率,辦理了一批具有指導意義和社會影響力的知識產權案件。
2017年轟動一時的胡某訴摩拜(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一案,中國電信上海研究院教授級總工程師被請來擔任技術調查官,參與案件的調查審理,摩拜單車“掃碼開鎖”技術究竟是否侵權,復雜案件有了專業“解碼”人。
也是在去年,上海壯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廣州碩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引發法律學界的討論,該案首次確認,具有一定獨創性、角色扮演類網絡游戲的整體畫面認定為類電影作品受到保護。
“網絡游戲行業發展非常快,據游戲工會發布的產業報告,2017年網絡游戲的總產值達到2000多億元,用戶已近6億,但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嚴重缺失。該案對類似侵權糾紛案的審理有著很好的引導作用。”上海壯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務主管李雨龍表示。
法律適用難、執行難仍是知識產權保護痛點
知識產權案激增,也給司法機構帶來了新挑戰。據4月25日上海高院發布的數據,2017年上海法院受理和審結民事、行政和刑事各類知識產權案件總量增幅明顯,共受理15809件、審結15715件,同比分別增長40.76%和38.47%,大標的額、新類型、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數量亦明顯增加。通過進一步統一裁判規則、改革審判機制、開發智能輔助辦案系統等,積極回應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需求,但法律適用難、執行難等仍是知識產權保護的痛點、難點。
《上海知識產權檢察白皮書(2017)》顯示,假冒專利罪在司法實踐中就存在適用難題。2017年上海檢察機關辦理的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中,數量最多的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在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案件中均占六成以上。位居第二的是假冒注冊商標罪,而侵犯商業秘密罪、假冒專利罪尚未有具體案件發生。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在偵查取證、案件定性上存在相當大的難度,而假冒專利犯罪案件則存在法律適用難題。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規定了假冒他人專利的具體行為,這4條行為都是具體指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或偽造變更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等,但實際假冒、侵害他人專利行為很多,對這類行為如何界定法律尚未明確。”上海市檢察院金融檢察處處長肖凱表示,“目前,隨著我國每年專利量的快速增長,保護專利創新者的合法權益日益重要,立法也應有所改變,務求在打擊犯罪、促進創新發展、保障權利人權益三者上得到平衡。”
對一些企業而言,執行難更令人頭痛。這兩年,雷莫電子(上海)有限公司遭遇了30多起知識產權案,大多涉及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除了法院調解結案,基本都以雷莫電子勝訴告終。案子雖然贏了,執行到位的卻不多。“有些被執行人是有履行能力的,但執行過程很難。”上海市浩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潘潤清律師說,她的團隊代理雷莫電子諸多知識產權案件,除一兩家被告自動履行判決,其余都執行困難。“我們關注的是,在執行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一些能夠推進執行的舉措,比如納入‘失信被執行人或企業名單’等手段是否充分利用了。只有真正執行到位了,才能有效打擊侵權者,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