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姜琳)針對網絡求職被騙、簡歷被賣等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4日公布《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明確要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用人單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不得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信息,違者將被處罰。
網絡招聘已經成為人們求職和用人單位招聘的主渠道。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全國共有3.96萬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人力資源市場網站1.5萬個,2019年發布網絡招聘信息4.04億條。網絡招聘在為求職者提供快捷便利服務的同時,也出現了部分求職者投遞簡歷后屢遭陌生來電和短信騷擾,甚至陷入非法傳銷、情色招聘陷阱等現象。
人社部人力資源流動管理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這背后,確實存在一些機構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絡招聘服務、對用人單位資質和招聘信息真實性與合法性審核把關不嚴、非法使用個人信息、違規收取費用以及監管方式不足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及時出臺規定,明確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身份號碼、年齡、性別、住址、聯系方式和用人單位經營狀況等,違者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予以處罰。”這位負責人說。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招聘信息應當合法真實,不得含有歧視性內容。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應當明示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事項。發布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的,有違法所得的,將被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作為我國網絡招聘服務領域第一部部門規章,規定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孫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