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綜藝節目《乘風破浪的姐姐》大熱,參加節目的女性嘉賓年齡都在30歲以上,引發了人們對“30+女性”(即年齡超過30歲的女性)職場發展的關注和討論。現實生活中,很多職業女性過了30歲,都會面臨平衡家庭事業、職場轉型等問題。你覺得30歲對職業女性來說是一道坎嗎?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wenjuan.com),對1973名職場人士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6.2%的受訪職場人感覺身邊“30+女性”職場機會銳減的情況多。女性面臨的問題主要是難以獲得晉升機會,以及無緣重要業務、人事安排。53.9%的受訪職場人希望出臺優惠政策激勵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
86.2%受訪職場人感覺身邊“30+女性”職場機會銳減的情況多
上海某外企職員程靜(化名)今年35歲,孩子兩歲大。在程靜的印象中,從懷孕起,就不得不在工作上作出妥協。“懷孕初期,有一個重大項目要組建項目團隊,我特別感興趣,也比別人有經驗,但因為預產期和項目執行環節沖突,直接被排除。”程靜表示,休完產假回來,已有的項目不能中途加入,而她也要把一部分精力放在小寶寶身上,下了班就得往家趕。在新項目上,自己也會擔心能否承擔得了重要工作,只能去做輔助性工作。
“公司高層沒幾個女性,都是男性。之前有一個女同事產假期間被調崗了。‘一個蘿卜一個坑’,崗位不能沒人負責,公司還得正常運轉。”29歲的胡茗菲(化名)最近正打算結婚,她一直在考慮跳槽的事情,“因為我們公司女性上升通道明顯狹窄,層級越往上女性越少。我不想太早就遇到職業天花板。”
胡茗菲對記者說,她最近面試了幾家企業,有面試官毫不避諱地直接提問是否結婚、何時要小孩。“有一家企業開始談得非常好,工作經歷、擅長領域等都很合拍,但對方問我什么時候結婚,我說已經提上日程了,氣氛就變了,最后果然沒成。”胡茗菲現在有些焦慮,感覺跳槽得抓緊,不然結了婚就更被“排斥”了。
“我們收入與個人績效掛鉤,收入大部分都來自績效。如果休產假,就等于每月只能拿基本工資,連付房租都夠嗆。”北京某私企職員張婷婷(化名)說。
86.2%的受訪職場人感覺身邊“30+女性”職場機會銳減的情況多,其中22.5%的人直言非常多。
那么,“30+女性”在職場中普遍面臨哪些問題?難以獲得晉升機會(62.8%)被排在首位,其他還有:無緣重要業務、人事安排(59.7%),產假期間被調崗、降薪(51.3%),被邊緣化(39.1%),容易被新人替代(31.3%)。
上海律師協會勞動關系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遠業律師事務所主任溫陳靜認為,30多歲的年齡,正是職業女性生育或撫養幼兒的高峰期。“我們發現,不少女性在此階段,或為工作推遲生育,或為生育、照顧幼兒暫別職場。”
70.6%受訪職場人認為“30+女性”要持續學習
在胡茗菲看來,30歲正是職場發展黃金期,比新人老道穩重,比老人可塑性強、更能吃苦,“如果60歲退休,那么30歲才剛剛迎來職場上升期。我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能夠在更多領導崗位上出現女性的身影。”
調查中,91.5%的受訪職場人認為“30+女性”同樣能在職場大放異彩。
“我認為女性要重視自己的興趣和特長,探索發展的更多可能。正所謂‘技多不壓身’,路子越寬選擇越多。”張婷婷認為,女性要不斷學習了解新知識,不與社會脫節,不因為照顧家庭而停止提升自己。
程靜認為,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要學會適當放手,留給自己一些空間。“媽媽們要主動與另一半協調分工,擔子一起扛,壓力會小很多。而且父親的陪伴對孩子的性格養成也有著重要影響。”
要有更好的職場發展,“30+女性”可以怎么做?70.6%的受訪職場人認為要持續學習,與時俱進,65.4%的受訪職場人建議不為自己設限,積極進取,59.2%的受訪職場人建議培養提升自身核心競爭力,52.8%的受訪職場人認為可與家人溝通協調好分工,家庭責任共擔。
53.9%受訪職場人希望出臺優惠政策激勵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
“因為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很多企業都嘗試了線上辦公,也意識到,對于一些崗位,線上辦公既能節省運營成本,又不會影響工作進度和效率,一舉兩得。”胡茗菲認為,企業可以考慮為女性員工開通線上辦公系統,做到工作家庭兩不誤。
她還希望,政府能夠為企業招聘婚育期女性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消除企業對人力成本的顧慮,讓企業主動消除偏見,營造良好的招聘市場環境。
張婷婷希望,相關部門能堅決打擊招聘過程中明里暗里的性別歧視行為,“女性也需要維護自己權益,如果遇到不公平對待,要敢于使用法律武器。”
溫陳靜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更多地調研了解實際情況,根據調研結果出臺更多政策或進一步優化現有政策。“比如,招用女職工給予用人單位稅收優惠或社保費率優惠,合理設置適合職業女性育兒的特殊工時制,靈活設置職業女性的生育津貼,增加男性產假時間,制定女性職業晉升權利保護政策等。”
她認為,要鼓勵企業招聘女性,僅僅依靠用人單位自覺承擔社會責任是很難實現的,要調動用人單位招聘女員工的積極性,合理平衡用人單位使用女性職工的用工成本及女性職業發展的保護力度。“對于歧視女職工案例,應加重對用人單位的判罰力度,增加用工歧視的違法成本。”
她還建議,女性可以向相關社會團體求助,“像婦聯、女律師聯誼會等女性職業者社會團體,這些社會團體可以在職業經驗、職業規劃、家庭生活、政策呼吁、制度設計等各方面給予女性幫助。”
調查中,67.3%的受訪職場人建議政府職能部門加強勞動力市場監管,減少就業歧視現象,62.8%的受訪職場人希望健全女性就業保障法律政策,53.9%的受訪職場人希望出臺優惠政策激勵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51.3%的受訪職場人希望能建立女職工彈性工作機制,30.3%的受訪職場人期待暢通就業歧視司法救濟渠道。
受訪職場人士中,女性占62.7%,男性占37.3%。生活在一線城市的占31.0%,二線城市的占52.4%,三四線城市的占14.7%,城鎮和縣城的占1.7%,農村的占0.2%。(記者 杜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