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活垃圾擬分4種
個人不分類投放擬罰200元
飯店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最高罰5000元
酒店主動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最高罰5000元
備受關注的北京垃圾分類新規要來了!
10月14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
北京生活垃圾擬分4種
上海的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濕垃圾,讓很多人撓頭不已。那么北京的生活垃圾如何分類?
北京生活垃圾采取了“四分法”,草案送審稿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類別,共分為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嗯,沒有干垃圾、濕垃圾,終于放點心了!
個人不分類投放垃圾擬罰200元
如果個人不分類投放垃圾,可能會被罰款,還可能影響個人信用。
草案送審稿提出,個人違反規定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
個人信用還可能受到影響。草案送審稿提出,執法機關應當將當事人違反本條例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的情況共享到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行政機關根據本市關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可以對其采取懲戒措施。
飯店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最高罰5000元
以后外賣不能主動提供一次性筷子等餐具了,否則將會面臨最高5000元的罰款。
根據草案送審稿,餐飲經營單位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并應當設置醒目標識。
餐飲服務提供者或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酒店主動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最高罰5000元
根據草案送審稿,旅館經營單位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并應當設置醒目標識。
旅館經營單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單位、小區、公共場所要設置分類垃圾桶
不同地方要求設置的分類垃圾桶不一樣。
根據草案送審稿,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辦公或生產經營場所應當設置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收集容器。
住宅小區和自然村應當至少在一處生活垃圾交投點成組設置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類收集容器;在其他公共區域可成組設置廚余垃圾、其它垃圾兩類收集容器。
公共場所應當設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收集容器;但廚余垃圾產生量較多的公共場所,應當增設廚余垃圾收集容器。
北京大媽的靈魂拷問要來了:你是什么垃圾?
很多人會關心,垃圾不會分,分不對怎么辦?沒關系,你去扔垃圾時,可能會有北京大爺大媽對你發出靈魂拷問“你是什么垃圾?”,然后給你正確指導。
這些人有個正式稱謂:生活垃圾減量分類指導員。
草案送審稿提出,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可以組織轄區內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居住區設立生活垃圾減量分類指導員,宣傳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指導居民正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網友:我的外賣咋辦!
在草案公布前,不少聽到風聲的網友已經瑟瑟發抖了……
商家不提供一次性餐具、還要分類倒垃圾……網友最擔心的事情發生了……
不過,大部分人都支持垃圾分類的舉措,還給出了一些建議。
你做好準備迎接垃圾分類了嗎?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