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臺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子女強行“啃老” 老人有權說“不”
本報石家莊9月25日電 (記者史自強)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日前通過了《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全省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權益保障工作從家庭贍養與扶養、社會保障、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進行了系統規定。該《條例》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家庭贍養與扶養方面,《條例》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贍養義務,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婚姻關系變化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也不得違背老年人意愿將共同生活的老年夫妻強行分開贍養。同時,贍養人應當在經濟上供養老年人,保證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贍養人家庭成員的平均水平。此外,家庭成員還應當關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條例》還規定,老年人有權拒絕“啃老”。已成年且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贍養人要求老年人給予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子女或者其他親屬竊取、騙取、強行索取老年人儲蓄金、養老金、退休金、政府補貼、養老服務卡(券)以及其他財產性權益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條例》同時規定,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違背老年人意愿,擅自處分老年人的房屋產權、股權、土地使用權等權益,有關部門和機構在辦理涉及老年人的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時應當核實老年人的真實意思,依法審慎辦理。老年人有權要求已成年且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贍養人遷出老年人自有的房屋。
(責任編輯: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