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服從”是每一名共產黨員的基本素養,也是衡量每一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堅定的重要標志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旗幟鮮明地強調:“領導干部要自覺服從組織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組織討價還價、不服從組織安排。”“堅決禁止向黨組織討價還價、不服從組織決定的行為。”能不能堅決服從組織決定,不僅檢驗著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的黨性覺悟,而且關系著我們黨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的推進實施。
懂不懂規矩、守不守紀律、講不講服從,是黨性問題,也是方向問題。1938年4月17日,張國燾書面聲明脫黨,時年10月,毛澤東在向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作報告時指出:“鑒于張國燾嚴重地破壞紀律的行為,必須重申黨的紀律:(一)個人服從組織;(二)少數服從多數;(三)下級服從上級;(四)全黨服從中央。誰破壞了這些紀律,誰就破壞了黨的統一。”這是我們黨從血與火的考驗中總結出的信條,是這個組織中任何人都不能違反、任何人都不能成為例外的鐵律。
不向組織討價還價,堅決服從組織安排,是黨的紀律要求,也是黨內的優良傳統。抗戰時期,紅軍縮編,李先念同志崗位由軍級調整到營級,中央軍委總政治部的同志找李先念談話,問:“你有什么意見嗎?”李先念毫不猶豫地說:“堅決服從組織的安排。”1950年初,中央決定進藏,鄧小平找到18軍軍長張國華,開門見山地說:“今天談話憑黨性。”張國華立即答道:“一切聽從黨安排。”在服從組織紀律上,老一輩革命家給我們做出了很好的榜樣。
“革命戰士是塊磚,哪里需要任黨搬”。能否正確對待組織決定,是對每名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黨性強弱的現實考量。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既是最基本的組織原則,也是最基本的組織紀律。在接受黨組織分配工作或面對具體問題時,領導干部有實事求是向組織反映情況的義務,有在黨內發表個人觀點的權利,但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黨組織“定下決心,做出決議”,就必須“立即執行,不受牽扯”,如果黨要求向東卻向西,黨要求雷厲風行卻拖泥帶水,那就不是個人服從組織。用這樣的態度對待組織、對待服從,很容易出問題。
“講服從”是每一名共產黨員的基本素養,也是衡量每一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堅定的重要標志。領導干部位高權重,必須在政治上講忠誠、行動上講紀律、組織上講服從。然而在實際工作中,一些人把“服從”扭曲了:有的對己有利者就從之、對己不利者就棄之;有的嘴上口口聲聲“講原則、顧大局”,背地里卻搞團團伙伙、圈里圈外;還有的甚至誰給甜頭、給位置,就聽命于誰、服從于誰。這完全違背了黨組織原則、違反了黨的紀律,是絕對不允許的。
蘇共初創時期,列寧曾把黨組織稱為樂隊,中央是指揮,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必須按照中央指揮,操作樂器、打準節拍,這樣才能彈奏出和諧有力的樂章,才能建立起一個集中統一的,有紀律的、戰斗的無產階級革命政黨。“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每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弄清個人與組織的關系,明確下級與上級、地方與中央的關系,找準服從的正確方向,強化服從的政治自覺,才能形成強大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我軍歷來以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守紀律著稱于世,在嚴守組織紀律上,標準應該更高,要求應該更嚴。在“脖子以下”改革即將展開的當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尤其需要強化組織觀念,遵循組織程序,服從組織安排,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堅決維護和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堅決聽從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指揮,堅決落實深化改革的各項舉措。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齊心協力把強軍興軍事業推向前進。
(作者單位:解放軍理工大學)
(責任編輯:王炬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