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圣地亞哥11月22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智利共和國關于建立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的聯合聲明
一、應智利共和國總統米歇爾·巴切萊特·赫里亞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于2016年11月22日至23日對智利進行國事訪問。
二、訪問期間,兩國元首舉行了坦誠深入而富有成果的會談,就雙邊關系及其他共同關心的問題廣泛交換意見,就進一步深化雙邊各領域互利合作和友誼達成重要共識。
三、兩國元首積極評價中智建交46年來,特別是2012年兩國建立戰略伙伴關系以來,雙邊關系取得的長足發展,并一致認為,兩國高層交往頻繁,雙邊合作機制運行順利,政治對話和互信不斷深化,各領域務實合作成果豐碩,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保持密切協調配合,雙邊關系的全局性和戰略性日益突出,兩國元首對此感到滿意。
四、在當前中智致力實現各自發展規劃的征程上,雙方全面深化友好互利合作潛力巨大,前景廣闊。為進一步促進兩國關系發展,兩國元首一致決定在2012年中智戰略伙伴關系的基礎上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智利共和國關系提升為全面戰略伙伴關系。
五、雙方一致同意加強高層交往,加強兩國政府部門、立法機關、政黨、地方等各領域、各層級交流,不斷增進相互了解與信任。
六、雙方重申將堅定支持對方自主選擇符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繼續在涉及彼此利益的重大問題上相互堅定支持。智方重申堅持奉行一個中國原則,支持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中國統一大業。
七、兩國元首積極評價2015年5月25日雙方在圣地亞哥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智利共和國政府共同行動計劃》以來執行情況,重申這對兩國各領域中長期交流合作的指導作用,承諾兩國有關部門要共同努力,繼續抓好落實工作。
八、雙方一致同意盡早啟動兩國政府間常設委員會,充分肯定雙邊經貿混委會工作機制的作用,積極評價去年以來經濟合作與協調戰略對話機制及其下設基礎設施、礦業、創新和技術、能源等工作組在推動相互投資和加強政策溝通協調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績,將繼續有效利用上述機制,統籌推進各領域交流合作。
九、兩國元首高度評價中智自由貿易協定生效10年來所取得的積極成果,對雙方宣布啟動自貿協定升級談判感到滿意,責成兩國有關部門爭取盡早開始正式談判,進一步深化和加強雙邊經貿關系。
十、雙方一致同意加強發展戰略對接,拓展礦業、農業、制造業、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清潔能源、中小企業等領域合作,促進產業融合,提高各自經濟競爭力,實現優勢互補和互利共贏。
十一、雙方同意深化金融合作,充分利用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在智人民幣清算安排等作用,更好地帶動雙邊貿易和投資。
十二、雙方祝賀“中拉文化交流年”和“智利周”成功舉行,一致同意以此為契機,擴大文化、教育、南極科考、天文觀測、防震減災等領域交流合作,推動中國文化中心盡早落戶智利,進一步采取便利簽證措施,擴大人員往來和旅游合作。
十三、雙方一致認為,中智同為發展中國家,在許多重大國際和地區事務中擁有廣泛共同利益,持相似立場。雙方愿就聯合國安理會改革、全球經濟治理、氣候變化、海洋保護、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等重大全球性議題保持密切協調,共同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推動有效的多邊主義。
十四、雙方祝賀亞太經合組織第二十四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秘魯利馬成功舉行,積極評價中智雙方為此所做的積極貢獻。同意繼續秉持亞太伙伴關系精神,加強合作,發揮亞太經合組織的重要作用,共同推動亞太區域經濟一體化,積極推進亞太自貿區建設,加強地區互聯互通。
十五、雙方一致同意深化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中拉全面合作伙伴關系,不斷推進中拉整體合作。雙方愿繼續推進中國-拉共體論壇建設,中方將支持智方辦好2018年中拉論壇第二屆部長級會議。
十六、中方積極評價智方擔任拉美“太平洋聯盟”輪值主席期間在推進地區一體化進程和發展觀察員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愿同“太平洋聯盟”等拉美次區域組織加強交流合作。
十七、訪問期間,雙方簽署了經貿、農業、質檢、文化、教育、信息通信、金融等領域合作文件。兩國元首對此表示滿意。
十八、習近平主席對米歇爾·巴切萊特·赫里亞總統及智利政府和人民在訪問期間給予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謝,并邀請巴切萊特總統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
2016年11月22日于圣地亞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