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星期五)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吳邦國]人大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方方面面,事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只有服從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人大工作才能取得黨和人民滿意的效果。我們始終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來謀劃和推進人大工作,依據人大工作定位和特點,統籌安排立法、監督等各項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務求實效,著力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一是緊扣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推動科學發展。針對我國產業結構不合理、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現代服務業發展滯后等突出矛盾以及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和影響,常委會在每年聽取審議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的同時,專門安排聽取審議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十一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以及服務業、旅游業發展等報告,檢查科技進步法實施情況,修改專利法等。常委會組成人員強調,我國粗放型增長方式已經難以為繼,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刻不容緩,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使得調整的任務更為凸顯、更加緊迫。要正確處理解決當前困難與實現長遠發展的關系,化嚴峻挑戰為發展機遇,變市場壓力為調整動力,牢牢把握擴大內需這一戰略基點,把更多精力放到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上來,使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過程成為增強發展可持續性的過程。一要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推動企業向產業鏈和利潤高端調整。二要大力發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促進制造業與服務業、現代農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提高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三要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推進科技與產業、科技與金融緊密結合,加大科技投入,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經濟增長更多依靠創新驅動。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協調發展,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內容。十屆全國人大制定的物權法,體現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確立了平等保護物權的原則。本屆常委會制定企業國有資產法,保護國有資產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還聽取審議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報告,強調要毫不動搖發展公有制經濟,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健全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營造有利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控制力、影響力;要毫不動搖發展非公有制經濟,著力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拓寬融資渠道,放寬市場準入,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常委會始終把推動解決“三農”問題擺在重要位置。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修改農業技術推廣法,檢查農業法等5部涉農法律實施情況,聽取審議國家糧食安全、農田水利建設、促進農民穩定增收等6個報告,強調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大對糧食主產區和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提高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發展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加大財政“三農”投入,加強現代農業建設,支持農民多渠道轉移就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
針對資源環境約束加劇的嚴峻挑戰,常委會制定循環經濟促進法,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水土保持法、清潔生產促進法,聽取審議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等報告,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節約能源法執法檢查,從法律層面和工作層面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推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結合聽取審議國務院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情況報告,常委會作出關于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議,進一步明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措施要求,強調要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同國際社會一道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國務院高度重視貫徹常委會的決議,提出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既維護了我國的發展權益,又展示了良好的國際形象,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好評。
為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常委會聽取審議文化體制改革、文化產業發展等報告,并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開展文物保護法執法檢查。常委會組成人員強調,促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要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文化事業,積極發展文化產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更好地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推進網絡依法規范有序運行,保護公民個人及法人電子信息安全,作出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近些年來,網絡技術迅猛發展、廣泛運用,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帶來很多嚴重問題。社會各方面強烈呼吁加強網絡社會管理、嚴厲打擊網絡違法犯罪,全國人大代表也多次提出議案建議,要求盡快制定網絡安全方面的法律。常委會認真總結網絡發展和管理的實踐經驗,分析國外網絡立法情況,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以法律形式保護公民個人及法人電子信息安全,確立網絡身份管理制度,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義務和責任,并賦予政府主管部門必要的監管手段。常委會的決定對促進社會和諧,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確保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意義
常委會制定人民調解法,總結人民調解工作積累的好經驗好做法,從法律上完善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明確人民調解與其他糾紛解決機制的關系,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努力將民間糾紛和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為預防和減少因醫療損害、環境污染、產品缺陷等引發的社會矛盾,在侵權責任法中對歸責原則、賠償范圍及標準等作出明確規定,更好地起到平衡利益、定分止爭的作用。為強化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及時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消防法,聽取審議相關工作報告,強調要堅持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加大交通肇事行為處罰力度,加大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建設,大力整治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推動加強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開展城市社區建設有關問題專題調研,強調要充分發揮我國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強化基層黨政組織、城鄉社區群眾自治組織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努力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
三是抓住改革發展面臨的深層次矛盾,推動重要領域改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不斷增加、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收入分配領域也逐漸積累了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既是事關全局的一項重大改革,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客觀需要。常委會對此高度重視,2010年將國民收入分配問題作為調研的重點課題,提出盡快制訂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意見和建議,為中央研究編制“十二五”規劃提供重要參考。2011年又著重就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強化稅收調節作用等問題,組織開展專題調研,要求有關方面認真落實“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一些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數量多、舉債融資不規范、不少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等問題,我們及時提出要高度重視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國務院于2010年12月部署地方政府性債務專項審計,并在2011年的審計工作報告中向常委會匯報了專項審計情況;與此同時,我們就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開展專題調研。常委會組成人員強調,要抓緊清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對已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要區別情況、分類處理,逐步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地方政府性債務收支要納入預算,接受同級人大審查和監督,地方各級預算要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能打赤字。
建立健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關系到國家基層政權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針對一些地方縣級財政困難,2008年常委會在審查中央決算時提出,要力爭用2至3年時間建立起以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為目標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隨后,就這個問題多次開展專題調研,并在2012年聽取審議國務院相關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這些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取得的積極進展給予充分肯定,同時強調要進一步合理界定縣級政府支出責任,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
2008年5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我們按照中央部署緊急行動,第一時間召開委員長會議,聽取國務院專題匯報,根據特事特辦原則,立足災區實際需要,建議動用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建立災后恢復重建基金;6月份的常委會會議,專門聽取審議國務院抗震救災工作報告并作出決議,全力支持國務院和有關方面的工作,動員全國人民支援災區、共克時艱,并批準2008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為抗震救災及恢復重建提供資金保障;12月份的常委會會議,在總結抗震救災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防震減災法作出重大修改,為抗震救災及恢復重建提供法律保障。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解釋權屬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常委會審議通過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第十九條的解釋,明確國家豁免屬于外交事務范疇、決定國家豁免規則和政策屬于中央的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須遵循國家統一的國家豁免規則和政策。這是第一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就基本法有關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和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系的條款,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常委會審議通過關于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明確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程序,并在認真審議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出的有關報告基礎上,作出關于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還分別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正案給予批準或備案。常委會作出的有關解釋和決定,確保了“一國兩制”方針貫徹落實,確保了兩個基本法全面正確實施。
(責任編輯: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