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通報了打擊“職業閉店人”全國首案。該案震懾了游走在灰色地帶的“利益收割者”,更釋放出有關部門堅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強烈信號。
國家允許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健全企業破產機制等,是為幫助經營不善的經營主體合法合規退出市場,卻被不法分子當作惡意侵權、卷款跑路的工具。“職業閉店人”通過減資、破產清算等手段,幫助企業轉移資產、逃避債務,并按比例收取傭金,最終商家“金蟬脫殼”,消費者卻退費無門。
“職業閉店人”及其衍生出的灰色產業鏈,已成為危害市場經濟的毒瘤,擾亂了市場秩序,破壞了營商環境,沖擊了社會信用體系。對“職業閉店人”的打擊查處應當常態化、持續化,特別是對惡意跑路企業及協助善后的“第三方”,要進一步明確其行為的法律界定,提高違法成本。
打擊“職業閉店人”不但要事后追責,也要加強事前監管。相關部門需加強對企業資金流向的監管,警惕企業資金鏈斷裂風險。一些異常企業提出登記變更時,應加強資質審核,避免一些無償債能力的人,充當經營困難甚至負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針對商家“先來一撥促銷,再卷款跑路”的常規套路,應采取相應舉措,堵住預付式消費管理的漏洞。要盡快建立統一的預付費監管平臺,探索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建立預付存管或擔保、保險制度,確保消費者資金安全。
對于惡意卷錢的企業要嚴厲打擊,但對于確實因為經營不善被迫關店的需求,有關部門也要予以關注,及時提供針對性指導,為企業正常退出市場創造良好環境。(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杜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