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高速公路,再好的車也開不快,體制機制改革就是為能源轉型鋪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優化油氣管網運行調度機制”。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要求我們加強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實現這一目標,需要繼續優化體制機制,打通能源發展快車道。
縱觀世界各國,能源體制機制改革沒有統一模式,改革路線也不盡相同,但改革標準只有一個:是否有利于生產力發展。
計劃經濟時期,面對國民經濟燃料供應短缺問題,我國決定“集中石油系統一切可以集中的力量,用打殲滅戰的辦法,來一個聲勢浩大的大會戰”。結果,大慶石油會戰僅用時3年半,就打出了我國第一個大油田,中國從此甩掉了貧油國的帽子。此后,我國又通過多次石油會戰,建成了多個重要能源基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打下了良好基礎。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原有國家嚴格計劃管理能源的模式,逐漸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能源供應長期短缺,利用效率低下。能源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戰略性資源,也是基本商品,可以由資源的稀缺性和供求關系決定價格。順應全球趨勢,放松政府管制打破壟斷,推進能源市場化改革,還原能源的商品屬性,是能源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市場化改革極大促進了能源事業發展。1994年,國家取消了統一的煤炭計劃價格,除電煤實行政府指導價外,其他煤炭由企業根據市場需要自主定價。此后,又推進煤炭行業企業化改制,改革煤礦投資和審批體制,實施煤電價格聯動,煤炭企業生產積極性大幅提升,煤炭供應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電力領域,2002年,我國進一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破除了獨家辦電的體制束縛,形成了多家中央發電企業,以及眾多地方、外資、民營發電企業辦電的多元化競爭格局。改革極大增強了電力企業活力,我國發電裝機以每年1億千瓦的速度增加,緩解了長期存在的電力短缺問題。2015年,面對市場交易機制缺失、價格關系沒有理順、煤電矛盾突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存在困難等問題,我國開啟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加快電力市場建設,有序放開煤電上網電價和配售電業務,有效發揮了可再生能源消納和保障電力供應的作用。
“雙碳”目標下,改革需要持續深化。過去的能源改革,面臨的主要矛盾是能源剛性短缺。如今雖然還有油氣自主供應不足的壓力,但更多的是能源供需的結構性矛盾。比如區域性失衡:西部地區新能源資源豐富但消納不足,中東部地區清潔能源需求量大但供給不足,需要提升新能源在全國范圍內的配置能力。時間性失衡:由于“靠天吃飯”的新能源占比不斷提升,以及極端天氣頻發,迎峰度夏電力保供和迎峰度冬天然氣保供的難度都在提升,需要改善短時能源系統平衡能力。品種性失衡:隨著新能源滲透率快速提升,棄風棄光又有抬頭之勢,電力系統調節電源裝機不足問題凸顯。同時,新能源加速替代和傳統能源有序退出需要合理制度安排。
面對能源發展的新特征、新形勢、新局面,要繼續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加快能源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門檻,根據不同行業特點逐步實行網運分開。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推動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完善鼓勵靈活性電源參與系統調節的價格機制,健全階梯電價制度和分時電價政策。圍繞提升國家油氣安全保障能力的目標,針對油氣體制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穩妥推進油氣行業上中下游體制機制改革,確保穩定可靠供應。
需要警惕的是,市場化改革不能大幅推高能源成本。由于繁瑣的法規和較高的能源價格,與中國和美國等主要經濟體相比,歐洲現有工業尤其是重工業,正在經歷并將繼續經歷明顯的成本劣勢。國際能源署署長法提赫·比羅爾批評稱,歐洲在能源政策上犯了“歷史性的重大錯誤”,歐洲工業正在為這些錯誤付出代價。能源成本將直接影響一國產業競爭力,我們要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確保能源事業安全有序駛入發展快車道。(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軼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