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我們黨從最初的50多名黨員,發展到今天的9800多萬名黨員,并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嚴明的紀律保障。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遵循管黨治黨的規律,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紀法分開,充分體現了黨紀特色和中國共產黨的先鋒隊性質。廣大黨員干部要全面把握《條例》的內涵和要求,深化思想認識,轉變思維方式,始終以黨規黨紀為標尺,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忠誠干凈擔當。
以黨規黨紀為標尺,要常念“緊箍咒”用好“護身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么管,憑什么治?就要靠嚴明紀律。”新修訂的《條例》堅持問題導向,梳理整合黨章和其他主要黨內法規中的紀律要求,明確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六項紀律。“六大紀律”相互聯系、相互統一,是管黨治黨的尺子、黨員不可逾越的底線。無數案例證明,黨員“破法”,無不始于“破紀”。黨紀之嚴在于愛之深、責之切,在于“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廣大黨員干部要念好“緊箍咒”、用好“護身符”,把“六大紀律”刻印進腦,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經常對照檢查自己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確保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能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不放縱、不越軌、不逾矩。特別是在私底下、無人時、細微處,更要堅持從嚴、從細、從實要求自己,把黨規黨紀立起來、挺起來、執行起來,做到廉潔自律、慎獨慎微、正身立行,以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樹立良好形象、永葆政治本色。
以黨規黨紀為標尺,要善踩“剎車片”扶正“方向盤”。黨的十八大以來,《條例》先后經歷了3次修訂。新修訂后的《條例》共158條,與2018年《條例》相比,新增16條,修改76條,處分規定更加充實、表述更加清晰、界定更加精準,給黨員行為劃出了“紅線”、標出了“禁區”、列出了“負面清單”。行動標尺清晰,才能校準前行方向。要通過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真正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哪些行為會受到懲處,形成對黨規黨紀的全面認知,明確日常言行的衡量標尺,知道什么時候該及時“踩剎車”,怎樣來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動,堅決杜絕思想上的跑冒滴漏、行為上的出軌越界。習近平總書記曾引用古語“見理明而不妄取者,上也;尚名節而不茍取者,其次也;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者,為下也”,告誡廣大黨員干部要養成清廉自守的最高境界。廣大黨員干部要通過深刻剖析違紀違法案例,將“勤廉者平安一世,貪婪者自毀一生”的警訓牢記于心,時刻自重自警自省自勵,自覺凈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確保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能坐得端、行得正、走得穩。
以黨規黨紀為標尺,要上好“必修課”踐行“動員令”。干事擔事,是干部的職責所在,也是價值所在。潔身自好是紀律要求,擔當作為同樣也是紀律要求。例如,《條例》第十九條規定,“黨員行為雖然造成損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黨紀責任。”針對一些干部滿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繞道走、碰到難題往上交等突出問題,《條例》第一百三十一條專門強調了對“不敢斗爭、不愿擔當,面對重大矛盾沖突、危機困難臨陣退縮”行為的處分規定。既要在紀律上“管住身心”,也要在事業上“放開手腳”,這才是合格黨員應有的模樣。廣大黨員干部要把理想信念體現在干事成事上,把遵規守紀融入到謀事擔事上,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責任感和“朝受命、夕飲冰,晝無為、夜難寐”的事業心,主動擔當作為、勇于攻堅克難,確保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能以“滿格在線”狀態詮釋“忠誠干凈擔當”,做到無愧于時代、無愧于人民,不負組織重托、不負群眾期盼。(作者:李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