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不久前在湖南考察時強調,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推動科技成果加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在全球科技與產業競爭日趨白熱化的當下,推進“四鏈”深度融合是我國實現以企業為科創主體、提升創新整體效能、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重要路徑和必然選擇,必須高度重視。
現代經濟增長歷程表明,技術、資金、人才等要素是決定增長的內生變量。而最大化聚集并釋放出要素活力,企業是天然載體。從這個意義看,推進“四鏈”深度融合,就是讓各類創新要素在全國統一大市場中充分流動,并向企業集聚,暢通從科技強到企業強、經濟強的通道。
但是,如果“四鏈”之間存在不同程度脫節,勢必會影響企業創新主體作用的發揮。比如,科研供給與產業需要不夠匹配。一邊是國內發明專利有效量高居世界第一,一邊是高校專利產業化率遠低于國際先進水平。二者的落差表明,相當一部分創新要素未能順暢地進入產業部門,帶來生產率水平的實質提升。
“四鏈”融合問題,也是各鏈條生產要素如何高效配置的問題。配置資源的機制不健全,要素自然難流通。打通堵點的關鍵,在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善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兩只手”。
一方面,企業對市場需求反應最靈敏,對技術升級意愿最強烈,是融通“四鏈”、協同產學研的關鍵橋梁。強化創新鏈支撐產業鏈,要充分發揮創新企業尤其是科技領軍企業的“鏈主”作用,支持“鏈主”勇擔國家重大科技戰略項目;通過“領軍企業出題、科研機構答題”等模式,推行“訂單式”研發,產出更多符合產業需求的專利。促進資金鏈對接產業鏈,要引導社會資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對于較難獲得銀行信貸的初創型科技企業,完善天使資本、風投資本及產業資本退出機制,提高國有投資基金的容錯率,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另一方面,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體系,并不代表政府“放手”。恰恰相反,政府要千方百計為具備創新能力的企業創造利用要素的條件,完善激勵等機制。比如,基礎研究領域公共屬性明顯,更有賴于政府投入;引導企業前瞻部署基礎研究,也需完善“政府+企業”多元投入機制。又如,中小企業普遍缺乏突破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的能力與資金,需由政府引領搭建共性技術平臺。
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相互交織、互為支撐,推進“四鏈”深度融合不能只在單點發力,必須全面部署、一體推進。只有用好“兩只手”,增強“四鏈”協同,才能形成企業主導的開放型創新生態,更好實現創新驅動發展。 (作者:金觀平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