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大量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的涌現,知識產權保護愈加受到重視。日前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提出,做實知識產權嚴格保護,加大對惡意侵權的懲治力度,以嚴格公正司法樹立鮮明導向。
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是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助力實現從要素驅動轉向創新驅動最直接、最具體的保障措施。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底,國內(不含港澳臺)發明專利有效量超400萬件,我國已成為名副其實的知識產權大國。同時也要看到,知識產權保護面臨新的挑戰。在互聯網、人工智能、生物技術等前沿性、交叉性領域,新型侵權行為層出不窮,且技術更專業、表現更隱蔽、傳播更迅速,這對如何進一步筑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屏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要樹立嚴明導向。對企業而言,知識產權是無形資產,對其培育競爭優勢、打造品牌“護城河”具有重要意義。如果侵權獲利巨大,懲罰卻不痛不癢,知識產權保護便無從談起。近年來,知識產權高額賠償案件越來越多,判賠1.59億元的“香蘭素”技術秘密侵權案、判賠2.18億元的“蜜胺”專利及技術秘密侵權關聯案等案例充分顯示出司法機關絕不手軟的鮮明態度。不僅要鼓勵創新主體維護自身權益,讓受害者損失得以挽回,守護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而且要讓侵權者付出更重代價,以強有力的威懾遏制潛在侵權行為的發生。
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要做好統籌協調。毋庸置疑,侵權行為侵害企業權益,削弱創新動力,破壞市場秩序。但是,如何平衡好促進創新和公平競爭的關系考驗司法服務大局的智慧。對此,需要統籌考慮知識產權的公正合理保護和防止權利濫用,精準把握私權保護與公益保護的平衡點,明確劃分支持行使知識產權與規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間的法律界限。只有這樣,才能讓“真創新”得到“真保護”,讓知識產權發揮最大效用。
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復雜而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企業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近年來,從傳統產業商標侵權到數據權益、算法規制等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新需求,從種子新品種保護到非遺文化傳承,知識產權司法保障體系日益嚴密,為推動我國從知識產權大國邁向知識產權強國保駕護航。(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康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