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將“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中華老字號”等企業信譽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進行記名標記,并集中公示。此舉旨在通過正向的信用激勵,增強企業發展信心,既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也向社會傳遞出一個明確信號:守信者不僅將獲得良好聲譽,還能享受信用紅利。
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是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一體兩面。失信行為不只損壞企業自身商譽,還可能影響市場信心。因此,應更大力度宣揚、激勵守信的正面效應。強化失信懲戒,能夠提高企業違法失信的成本,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優化守信激勵,給予信用等級高的企業更多正向激勵、提供更多便利服務,有助于營造誠信致富、守信致遠的市場氛圍,形成更加健康的營商環境。
近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提出要完善信用信息記錄和共享體系,全面推廣信用承諾制度,將承諾和履約信息納入信用記錄;發揮信用激勵機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業獲得感。今年9月份發布的市場監管部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舉措聚焦構建信用監管常態化機制,提出強化信用約束激勵,不僅要研究制定關于強化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的政策文件,還要擴大信用修復范圍等。
引導激勵更多經營主體守信、重信,要持續優化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按照經營主體信用狀況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對信用好、風險較低的,合理設置抽查比例和頻次;對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加大抽查力度,依法依規實行嚴格監管,增強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對違法失信者“利劍高懸”。同時,要健全經營主體的權益保護機制,實施信用修復,鼓勵自我糾錯、重塑信用,在全社會營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氛圍。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信用經濟,信用缺位的市場經濟難以健康發展。建立“信用社會”,就應當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過程中,既加大對失信者的懲戒力度,使失信者處處受限、舉步維艱,也加強對守信者的正向激勵,褒揚和獎勵誠信行為,以激發企業活力,促進經營主體依法誠信經營,讓“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難行”的觀念深入人心。(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郭靜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