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是事關我國能源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一項緊迫任務。《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強調,要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活智能的新型電力系統,更好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保障國家能源安全。這為電力體制改革提出了新目標。
改革極大促進了電力事業發展。2002年,我國正式開啟電力市場化改革,重組國有電力資產。改革破除了獨家辦電的體制束縛,從根本上改變了指令性計劃體制和政企不分、廠網不分等問題,形成了多家中央發電企業,以及眾多地方、外資、民營發電企業辦電的多元化競爭格局。改革極大增強了電力企業活力,提高了電力供給能力,緩解了長期困擾我國發展的電力短缺問題。
2015年,面對市場交易機制缺失、價格關系沒有理順、煤電矛盾突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存在困難等問題,我國繼續推進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加快電力市場建設,有序放開煤電上網電價和配售電業務。市場機制發揮了優化配置資源、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和保障電力供應的作用。
改革需要持續深化。“雙碳”目標要求我們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但過程不會一帆風順。2021年10月,“市場煤”“計劃電”的價格機制導致飆漲的煤價無法有效傳導至電力終端用戶,部分地區電力緊張。近年來,新能源大規模發展,又出現過嚴重的“棄風”“棄光”問題,這些現象都與電力生產消費體制機制不合理密切相關。
電力體制改革是解決能源轉型過程中各類主體間利益矛盾的重要手段。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已成為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經過多年探索創新,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初步完善,但仍跟不上能源轉型變革的步伐。
謀未來,要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體制機制。當前,我國能源低碳轉型進入爬坡過坎攻堅期。作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產和消費國,我國要在推進現代化進程中實現“雙碳”目標,更好完成保障能源安全與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兩大任務,必須科學合理設計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路徑,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有計劃分步驟逐步降低傳統能源比重。
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意味著各要素之間的結構關系和運行方式將發生深刻變革,機制創新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必然要求。下一步,要以適應新型能源體系、加快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為導向,深化電力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加強電力技術創新、市場機制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加強電力交易品種間的銜接,完善新能源和新興經營主體參與電力市場機制。
電力系統是連接能源生產和消費、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的中心環節,也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與此同時,電力體制改革涉及諸多難題,歷史遺留問題較多,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只有立足基本國情,持續改革,穩步建立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體制機制,方能為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實的能源電力支撐。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