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發布了《互聯網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數據分析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該報告系統梳理了過去20多年來,我國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制度上的一系列訴訟案例和相關數據,認為不斷強化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制度為企業創新提供了良好的營商環境,也鼓勵著越來越多企業通過司法訴訟維護其知識產權合法權益。
該報告課選取了互聯網領域的7家企業,自2017年起,各自知識產權案件平均勝訴率保持在80%以上,2020年更是增長至87.33%。同樣是版權“大戶”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勝訴率與互聯網大廠持平。其中,音集協在北京地區和深圳地區的勝訴率分別為100%和98.11%、音著協在杭州地區勝訴率為100%。報告認為,這一變化體現出國家不斷強化互聯網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此外,報告還指出,我國法院在處理互聯網企業知識產權案件中整體裁判尺度均衡統一,堅持司法中立性,不存在特殊地域、企業或產業類型的保護現象。
整體裁判尺度均衡統一,字節跳動連續三年勝訴率超90%
這是圍繞國內互聯網企業知識產權司法維權的情況和特點,首次進行了全面系列分析的一份調研報告。
報告主要圍繞字節跳動、百度(含愛奇藝)、網易、華為、中興等代表性企業在2013年-2020年的主訴案件總體勝訴率進行了分析。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這些公司的知識產權案件勝訴率為56.67%,2020年增長至為87.33%,且自2017年起均保持在80%以上,勝訴率亦呈現出整體上升趨勢。
通過對各互聯網企業知識產權案件勝訴率比較,報告稱,互聯網企業知識產權整體勝訴率均高于70%,且各互聯網企業主訴案件涉及知識產權的案例勝訴率隨主體變化不大,各企業勝訴率集中于80%-90%這一區間內,在每年的平均勝訴率上下波動,不存在某一企業存在持續的畸高或畸低的勝訴率。
其中,字節公司在企業知識產權案件勝訴率上是唯一一家在2018年-2020年三個年度均在90%以上的企業。
通過對各互聯網企業知識產權案件勝訴率的數據分析,報告認為,我國法院在處理互聯網企業知識產權案件中整體裁判尺度均衡統一,堅持司法中立性,不存在特殊地域、企業或產業類型的保護現象。
各地法院知識產權審判標準較統一,“主客場之說”站不住腳遭駁斥
此外,報告還選取了北京地區、杭州地區、深圳地區作為地域變量,對2018-2020年互聯網企業在北京地區、杭州地區、深圳地區所有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的勝訴率進行統計。同時,還將持有著作權數量較多、維權意識及能力較強的集體管理組織和公司納入到考察范圍內。
整體來看,在北京地區知識產權案件勝訴率上,各互聯網企業、著作權集體組織在北京地區知識產權案件勝訴率大體持平,且處于80%-100%這一區間內,勝訴率較高。其中,網易、字節跳動和阿里巴巴,勝訴率分別為97.44%、95.16%和88.61%。
在杭州地區知識產權案件勝訴率情況上,各互聯網企業、著作權集體組織在杭州地區知識產權案件勝訴率已呈現出數值偏高且大體持平的結果。其中,字節跳動、騰訊、百度、網易、華為、音著協、視覺中國在杭州地區勝訴率均為100%,但由于這七個主體的樣本量分別為2、5、7、8、2、9和5,均為勝訴案件,因此統計樣本過小在一定程度上使勝訴率偏高。音集協和阿里巴巴的勝訴率則分別為96.10%和75.61%。
在深圳地區知識產權案件勝訴率情況上,除了字節跳動、網易、中興、音著協在深圳地區的知識產權一審主訴案件均為零,無法統計其勝訴率之外,各互聯網企業、著作權集體組織在深圳地區知識產權案件勝訴率同樣處于80%-100%這一區間,勝訴率均較高。
《報告》指出,互聯網企業在不同地區的勝訴率對比顯示,北京、杭州和深圳三地法院在面對互聯網企業的相關知識產權案件時均能統一、中立地對待各互聯網企業,并不因互聯網企業的住所地不同而存在明顯差異,也從側面說明我國法院在處理互聯網企業案件時不存在所謂的“主客場”,能夠堅持“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不存在地方保護主義。
該報告認為,以上結論很大程度上體現了人民法院在“統一裁判標準、實現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業化、提高審判質量效率”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也反映了我國各地知識產權司法審判的專業化水平普遍較高,知識產權整體司法保護水平進入比較高水平的發展階段。
(責任編輯: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