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5日訊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為支持疫情防控,減輕企業負擔,中國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繼續免征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注冊費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對進入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并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相關的防控產品,免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對進入藥品特別審批程序、治療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的藥品,免征藥品注冊費。
(責任編輯: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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