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披露了對國開行、工商銀行、長城資產等多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近2億元,對行業機構形成較大震懾。其中,列出的國開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有24項,罰款金額達4880萬元;工商銀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有23項,罰款金額達5470萬元;長城資產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有16項,罰款金額4690萬元。
新年伊始,監管部門披露多張對大型金融機構的大額罰單,彰顯了新一年加大整治金融亂象,營造風清氣正金融環境的決心。
近年來,我國在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上取得關鍵進展,一批重大風險隱患得到“精準拆彈”。有關部門在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推動風險化解的同時,持續完善金融監管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段時期以來,金融領域違法違規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仍居高不下,一些金融機構乘著“技術快車”,在快速發展過程中,被掩蓋的各種問題不斷暴露出來。受新冠肺炎疫情沖擊和監管趨嚴的影響,部分領域甚至出現了風險集中暴露。
2020年,包括華融、信達、東方、長城在內的四家全國性資產管理公司均收到監管部門的罰單,凸顯出在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如此次披露的長城資產的違法違規事實提到的,通過內部交易掩蓋風險;通過不當展期、延期等方式掩蓋風險,未按規定進行資產風險分類;“三查”嚴重不審慎,個別項目出現重大風險等問題。為了化解風險而設立的資產管理公司卻成了風險的源頭,值得警醒。
另外,此次監管披露的罰單涉及的違法違規事實還包括了違規收取小微企業貸款相關費用,違規向房地產企業提供融資,以及開展理財業務不規范等,都暴露出一些金融機構在開展相關業務時存在的合規短板問題。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健全金融機構治理,并強調要有效防范化解各類經濟社會風險。從金融領域來看,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不僅是一場攻堅戰,也是一場持久戰。在加大對實體經濟金融支持的同時,要更有針對性,盡快補上各項業務的短板,切實維護金融安全。(作者:陸 敏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