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關于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獲審議通過。這意味著,繼基金業法庭之后,北京將高起點高標準設立金融法院,意義重大。
北京是國家金融管理中心,隨著近年來金融新興業態發展迅猛,假借金融創新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情況相伴而生,隨之而來的相關投訴、糾紛與司法需求也日漸增多,加強專業化審判力度勢在必行。對此,北京在培育發展與大國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現代金融業的過程中,持續加強金融風險防范,不斷完善金融審判體系。設立金融法院是服務保障國家金融戰略實施、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
2017年5月,我國首家基金業法庭在北京基金小鎮設立,是首都推進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改革的一個里程碑。此時,基金業已經發展成為與銀行、證券、保險并駕齊驅的現代金融體系支柱產業之一,而北京的基金產業規模一直居于我國前列,北京基金小鎮又是唯一以基金為主導產業的國家級特色小鎮,是具有影響力和創新力的基金產業集聚區,基金業法庭設立在北京基金小鎮可謂意義深遠。
作為我國成立的首家專門針對基金行業的專業性法庭,基金業法庭旨在完善公平、公正的專業司法體系,推進基金類案件辦理專業化水平和中國投資、資管領域司法機制建設,為我國基金業的科學健康和可持續發展保駕護航。毫無疑問,基金業法庭的設立,為首都北京筑牢了又一道金融安全的重要防線。
圍繞基金業法庭的設立,北京基金小鎮陸續建設了我國首家以基金業投資者和管理人教育為主題的投資者教育基地,編制發布了我國首部私募基金評價體系,落地了我國首家基金行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我國首家基金業檢察服務e站,并創建數據服務平臺盡調云,進行全面、動態、精準、穿透的綜合監測監控,構筑起多層次、全維度的基金業風險防控及處置體系,以此建設“誠信安全”的北京基金小鎮。
基金業法庭設立以來,立足基金行業實際,堅持把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大力推進訴源治理。通過送法進小鎮,普法進課堂,指導北京基金小鎮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教育、合規培訓,宣傳普及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剖析金融行業典型風險案例,增強了基金機構的法律意識、合規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同時,基金業法庭與調解委員會實現訴調對接,與檢察服務e站、投資者教育基地有效協同,努力將矛盾消解于未然,將風險化解于無形。在良好的法治環境下,北京基金小鎮沒有發生一起金融風險事件,實現了誠信安全集聚,構建了良好的產業生態,保持了高效、高質的發展態勢。
2019年3月,基金業法庭首任庭長、全國人大代表厲莉法官,結合自己從事金融審判的工作實踐,提出“北京具有設立金融法院的急切必要,也具備設立金融法院的堅實基礎,建議設立北京金融法院。”這一提議契合了我國金融法治方向的提議,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共鳴。此后不久,“推動在京建立金融法院”被寫入北京市《深化金融供給側改革 持續優化金融信貸營商環境的意見》。
從基金業法庭,到金融法院,北京金融審判體制機制的改革一直在持續推進。北京金融法院的設立和運行將服務保障于國家金融戰略的實施,進一步夯實我國全面推進改革開放的法治基石,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經濟日報記者 周琳)
(責任編輯: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