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2月5日電(記者邰曉安)為最大限度阻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傳播風險,福建省泉州市設立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并要求自5日起,所有進入該市存儲、流通、加工、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先行進入集中監管倉進行統一查驗、核酸檢測和消毒。
根據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最新發布的《關于泉州市設立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的通告》,進入該市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冷鏈食品,經批批核酸檢測陰性和最小密閉外包裝件件消毒,并由集中監管倉出具《泉州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后方可出倉。《出倉證明》可作為核酸檢測、消毒證明在泉州本市流轉。從事進口冷鏈食品存儲、運輸、加工、銷售的經營者,須在本工作環節查驗《出倉證明》,無《出倉證明》不得存儲、運輸、加工和銷售,銷售時應當主動出示《出倉證明》。
對于2020年12月5日前已進入泉州市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再次取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全規范消毒后,方可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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