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非法集資案件的背后都是無數家庭的財富灰飛煙滅,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安全需要大力打擊非法集資。
當前,非法集資手段不斷翻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所謂的金融創新“新瓶裝舊酒”坑蒙廣大投資者。中國銀保監會官網近日發布消息稱,浙江望洲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假借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之名,從事非法集資活動。截至2016年4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64億余元,未兌付資金共計26億余元,涉及集資參與人13400余人,其中,通過線上渠道吸收公眾存款11億余元。銀保監會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防范以金融創新為名實施的非法集資等金融犯罪活動。
浙江望州集團有限公司并非個案,近年來,一些公司和平臺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變換“互聯網新零售”、“互聯網金融”、“股權眾籌”等一個個“馬甲”從事非法集資活動。需要指出的是,非法集資是國家堅決打擊的金融犯罪行為,任何假借金融創新之名從事非法集資活動者都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為企業,在融資時一定嚴守法律底線,嚴格限定融資對象、嚴格限定資金用途,不要耍小聰明、動歪腦筋,妄想用自以為是的“創新”來鉆法律的漏洞。我國法律認定是否非法集資時主要看四個特性:“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依法批準或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即為“非法性”;通過相關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則屬“公開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和給付回報,便是“利誘性”,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則是“不特定性”。企業融資方式無論怎么“創新”,只要具備這四個特性,就逃不出認定為非法集資的命運。
作為投資者,應學習掌握金融知識,樹立科學理性金融投資消費觀念,充分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資,不能人家一換“馬甲”就上當。其實不貪利是遠離非法集資最好的方法,投資者切勿只顧追求高收益就將自己的血汗錢投給了業務不懂、風險不明的項目。投資者在投資前一定要做到“三看”:一看融資合法性,除了要看是否取得營業執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二看宣傳內容,如果宣傳中是含有或暗示“無風險、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內容,千萬要小心。三看經營模式,投資前應了解項目真實性、資金的投向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
對監管部門來說,則需要進一步加強對非法集資的動態監管,提前預警。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金融系統貫徹“六穩”“六保”要求的重要抓手。應針對非法集資新變化,抓緊構建常態化非法集資防控治理體系。
此外,還應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教育普及。針對重點領域、重點人群,拓寬宣傳渠道、豐富宣傳方式,加強聯動宣傳,提高人民群眾對非法集資的識別能力,增強金融消費者依法維權觀念。讓換了“馬甲”的非法集資活動無處遁形。(經濟日報記者 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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