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記者從財政部獲悉,中央財政20日下達農業生產和水利救災資金8.3億元,支持江西、湖北等12省(區、市)受災地區用于修復水毀水利、農業生產設施,購置災后農業生產所需物資,盡快開展災后重建,及時恢復農業生產生活秩序。
據悉,加上今年5月下達的用于安全度汛資金4.6億元,今年中央財政已累計安排農業生產和水利救災資金12.9億元,用于支持各地做好防汛救災相關工作。(經濟日報記者 曾金華)
(責任編輯: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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