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3日訊 (記者 曾金華)為加強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簡稱“基金”)的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13日,財政部公布《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基金來源包括通過清潔發展機制項目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所獲得收入中屬于國家所有的部分;基金運營收入;國內外機構、組織和個人捐贈。
基金使用采取贈款、有償使用、理財等方式。基金通過有償使用和理財獲取合理收益,以做到保本微利,實現可持續發展。基金通過有償使用方式支持低碳發展、生態保護以及有利于產生應對氣候變化效益等投資活動。
《征求意見稿》要求,基金不得用于不符合其宗旨的贊助和捐贈支出,不得從事股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房地產以及期貨等高風險金融衍生產品投資。
(責任編輯:馮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