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近日,上海、重慶等地檢察機關制發檢察建議、情況通報、檢察白皮書,助力完善金融監管制度,筑牢金融風險“防火墻”。針對金融犯罪越來越具有隱蔽性、迷惑性等特點,檢察機關在“專”字上下功夫,以高標準、專業化的辦案服務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打擊重點領域犯罪
2020年5月,全國首例涉證券領域犯罪人員適用“從業禁止”案宣判。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內幕交易案被告人寧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同時對其處以“從業禁止”,即禁止寧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3年內從事與證券相關的職業。
據了解,2016年2月,時任廣州某證券公司項目經理的寧某,全程參與一并購重組項目,在利用其職務便利獲取內幕信息后,與其妻樊某在內幕敏感期內,共同商量、籌集資金、操作股票,非法獲利17萬余元。公訴機關指控二人犯內幕交易罪成立,并當庭建議法庭對寧某適用從業禁止。
“庭審中,公訴人通過這起真實案件使社會公眾對內幕信息的內涵外延以及內幕信息敏感期的認定等內容有了感知,達到了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的刑罰目的。”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毛玲玲觀看庭審后表示,內幕交易等證券犯罪直接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嚴重破壞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擾亂資本市場籌集資金功能和交易秩序,是不容忽視的引發社會經濟危機和社會動蕩的潛在誘因,應當高度重視。
成功辦理全國首例涉證券領域犯罪人員適用“從業禁止”案,是上海檢察機關“精”辦的典型案件之一。上海市檢察機關緊扣城市特點,加大對金融犯罪懲治力度,努力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供更好的法治環境保障。2019年12月,上海檢察機關出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28條措施。至今年5月,全市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非法集資類案件同比下降25.9%。
圍繞私募基金、銀行保險、證券信托等金融犯罪高風險領域,檢察機關強化類案分析研判。日前發布的《2019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顯示,從主要案件類型看,罪名分布前三的案件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信用卡詐騙和集資詐騙。2019年,金融犯罪呈現出傳統罪名和新罪名案件并發,案件類型多樣化的特點。涉證券領域犯罪中,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4件16人,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1件2人,欺詐發行債券案件繼2017年首次發案后連續3年出現。
非法集資犯罪呈現“互聯網+”的特點,設計較為復雜的返利模式,以高科技、技術熱點為幌子……近年來,新型金融案件疑難復雜程度明顯加大,呈現出犯罪手段不斷翻新,隱蔽性和迷惑性增強;犯罪影響面廣、辦案難度大;犯罪手段呈網絡化、專業化發展等特點;互聯網金融催生新的犯罪形態,亟需重視防范。
對此,檢察機關建立專業辦案機制,提升金融檢察隊伍專業化水平。2019年,重慶檢察機關完成內設機構改革,渝中區、江北區檢察院根據地處金融核心區、金融案件數量大的實際情況,成立金融犯罪檢察部。其中江北區檢察院還在江北嘴金融中心設立金融檢察辦公點,護航重慶金融核心區建設;上海建立全國首個省級院“金融檢察研究中心”,并在三個分院分設證券期貨、銀行保險和金融創新研究分中心,提供“專門、專業、專家”的法律服務。
加大洗錢犯罪打擊力度
“注重同步審查洗錢犯罪”,“會同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形成發現、查處洗錢犯罪的工作合力”,“善于從上游犯罪事實證據中挖掘、發現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來源、性質的線索”。6月30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召開反洗錢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對全省檢察機關反洗錢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近年來,通過非法買賣外匯方式洗錢的產業鏈‘浮出水面’”,“當前外匯犯罪形成了內地與港澳跨地區合作、國內與國外相互勾結的全鏈條作案,涉案資金日益增大,作案方式更加隱蔽”。6月29日發布的《2019年重慶市檢察機關懲治金融犯罪白皮書》揭示出金融犯罪的這一新特點。
據介紹,在檢察機關辦理的曾某某等人非法經營案中,不法分子以合法經營為掩護,非法買賣外匯和正常合法經營并存,通過控制國內和國際、內地和港澳銀行賬戶以“對敲”方式非法買賣外匯,切斷資金之間的關聯,利用境外小眾軟件進行共謀和交易聯絡,涉案金額巨大。
在上海檢察機關辦理的涉銀行領域案件中,外匯、洗錢犯罪在2019年均有發案,受理逃匯案件4件19人,騙購外匯案件3件6人,洗錢案件5件5人。上海檢察機關依托公檢聯席會議、金融檢察官聯席會議,推進重大疑難、新類型案件提前介入、聯合會商,確保辦案質效,重拳打擊黑灰“產業鏈”。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上海檢察機關依法追捕追訴幫助洗錢、提供信息網絡服務、買賣身份證件和銀行賬戶等犯罪20件22人。
檢察機關辦案發現,當前金融違法犯罪行為手法不斷翻新、犯罪鏈條不斷拉長。一方面,專門為非法金融活動提供技術信息服務的非法平臺作用凸顯;另一方面,金融違法犯罪的幫助型、后續型犯罪突出,最為明顯的是洗錢類犯罪。
首先,非法平臺成為聯結、復制、擴散金融犯罪的重要節點。其次,洗錢案件多與非法集資相聯系。自2016年起,上海市每年均有洗錢案件發生,2019年受理洗錢審查起訴案件5件5人,其中4件均與非法集資犯罪相關聯。尤為值得關注的是,利用虛擬幣及第三方非法平臺洗錢的現象,進一步加大了犯罪線索的偵查和追蹤難度。
今年初,最高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從反洗錢國家戰略和金融安全高度,發揮好主導作用,改變“重上游犯罪、輕洗錢犯罪”,以及對證明有難度的下游犯罪習慣性適用其他罪名的問題,加大洗錢犯罪打擊力度。據了解,最高檢已正式成立了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
強化監管源頭治理
去年,最高檢向中央有關部門發出第三號檢察建議,推動強化金融監管,促進源頭風險防控。目前,各地檢察機關通過與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召開座談會、通報情況、發布檢察白皮書等形式深化落實“三號檢察建議”,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
重慶市檢察院檢察四部主任劉偉介紹,江北區檢察院與區金融辦、區市場監管局等五部門聯合出臺《重慶市江北區預防金融犯罪工作辦法》,注重源頭治理,形成“發現、協作、處置”一體化金融犯罪預防工作機制。重慶市檢察院與重慶銀保監局簽署了《關于在懲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中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的會議紀要》,將共同建立六項協同防范金融風險工作新機制,為重慶高質量發展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貢獻力量。
上海檢察機關自主研發金融檢察大數據墻,實時展示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領域犯罪情況等,為分類研判、風險防范、精準治理提供數據支撐。上海市檢察院還聯合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銀保監局、證監局、金融局、市場監管局組成的“上海金融檢察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線索通報、數據融合、智慧借助和辦案協作。在基層檢察院探索建立金融風險大數據平臺,實現區域內金融監管數據互通。
據了解,檢察機關完善與金融機構、行業監管部門協同配合機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綜合施策,把依法辦案、追贓挽損、維護穩定結合起來,防止經濟金融風險演化為社會風險。
就當前金融檢察辦案中發現的問題,檢察機關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包括:建立司法機關與金融行政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機制,健全金融違法犯罪案件雙向移送機制,建立從業人員違法信息共享制度,探索金融領域中小投資者保護公益訴訟制度,強化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能,依法追究怠于履職的法律責任等。(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