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月2日電 香港警方2日表示,過去幾天,警方就修例風波引發的暴力示威活動拘捕了共420人,其中最小的只有12歲。警方對于不少年輕人被捕感到擔憂,并重申任何人違法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特區政府警務處警察公共關系科總警司郭嘉銓2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新的一年,大家都希望有新的開始,暴徒繼續以暴力破壞香港家園,令市民希望和平的愿望破滅。
郭嘉銓介紹,2019年最后一天和2020年元旦,在天水圍,有普通市民與黑衣暴徒爭執后被暴徒圍毆;在屯門,有暴徒沖入一輛輕鐵列車,縱火、打爛玻璃窗,車上乘客慌忙逃生;還有暴徒向警車投擲燃燒彈,在警署旁邊的停車場縱火燒車,目無法紀。
郭嘉銓說,在1月1日的示威活動中,暴徒繼續針對中資機構和公司及匯豐銀行和其他機構作出大規模攻擊,包括縱火、擊碎柜員機等。暴徒不斷以暴力沖擊他們不喜歡的商戶、機構、公司,剝奪其他人消費的自由和選擇。暴徒更以暴力踐踏香港市民一直非常尊重的法治精神,用油漆噴污高等法院外墻,嚴重損害法院權威。
郭嘉銓表示,過去幾天,警方共拘捕420人,包括307男113女,年齡在12歲至81歲之間,他們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結、阻差辦公、拒捕和刑事毀壞等。在行動中,共4名警員受傷。
郭嘉銓說,警方在全港多處以協助暴動罪以及違反電訊條例的罪名拘捕了5人,他們涉嫌策劃在公眾活動中利用非法無線電廣播,將有關警方的布防資訊發放給前線暴徒,協助暴徒進行沖擊行為,或逃避警方執法行動。他強調,任何形式協助或支援這些暴徒,等同幫兇,要負同等法律責任。
他提到,這些被捕人士中包括一名年僅12歲的小學生,這名學生于12月31日晚在彌敦道和太子道交界涉嫌非法集結而被捕。警方對于有不少年輕人被捕而感到擔心,不法之徒煽動和鼓吹心智未成熟的年輕人犯法,行為卑劣。警方重申,任何人犯法都要接受法律制裁,沒有人能例外。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