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必定是依法治理的國家;一個先進的政黨,必然是依法執政的政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清晰地描繪出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路線圖,為以制度建設開創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把航定向,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高度重視,彰顯了中國共產黨人為子孫萬代計、為長遠發展謀的使命擔當。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法治是大國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寶,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回望改革開放40多年的輝煌歷程,我們黨始終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終把法治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考慮、謀劃、推進,不斷豐富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充分體現了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越深入發展,就越需要法治體系發揮更加重要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不斷為解決黨和國家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提供制度化方案。當前,我國正處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和國內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交織疊加,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們要把“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放在更為突出的位置,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使“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不斷轉化為治國理政的實際效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實基礎。
要堅持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確保全面依法治國正確方向。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離開了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堅持黨的領導,不是一句空的口號,要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不斷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保證全面依法治國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闊步前進。
要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我們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既不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因循守舊、墨守成規,突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針對中國法治發展中的現實問題,走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要堅持系統推進思維,全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重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統籌兼顧、把握重點、整體謀劃,在共同推進上著力,在一體建設上用勁。在這一過程中,既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加強憲法實施,堅決糾正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還要緊緊圍繞提高立法質量和立法效率,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體制機制;既要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還要以規范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
道遠且長,雖遠必達;心之所向,行必能至。我們相信,只要我們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一代接著一代干,一棒接著一棒完成“法治接力跑”,就一定能夠譜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嶄新篇章,為黨和國家事業蓬勃發展、長治久安提供有力支撐。(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本報評論員)
(責任編輯: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