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20日電 人社部網站20日上午發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這已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4年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預計將有1.18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通知》還明確調整范圍,即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人社部強調,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的確定,需要重點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經濟增長對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影響,主要是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二是養老保險基金可承受,制度可持續。
一方面,經過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經濟增速放緩。另一方面,由于我國老年人口規模大、人口老齡化速度快,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數不斷增加,繳費人數與領取待遇人數的撫養比不斷下降,養老負擔越來越重,同時,國家明確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進一步增大。人社部表示,這樣的情況下,國務院決定,2019年總體調整比例與2018年持平,既能體現廣大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又充分考慮退休人員長遠權益,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也更可持續。
在調整辦法上,人社部表示,今年將繼續堅持“并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三結合”調整辦法。其中,定額調整指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統一增加相同額度的養老金,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指增加的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不過人社部也強調,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退休人員基本情況等不盡一致,地區之間的具體調整辦法會存在一定差異。具體到“5%左右”的調整比例,這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人均水平,并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人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照5%的比例調整。由于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退休人員實際增加的養老金絕對額是不同的,對應到占個人養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從時間進度上,各地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送人社部和財政部。但對退休人員而言,無論各地在何時開始組織發放,都將從2019年1月1日起補發。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提前退休行為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并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人社部表示,這一政策主要是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對地方監管,確保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順利實施,并不會因此影響退休人員個體的調整水平,也不會因此影響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
2018年5月3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提出了“統一政策”的基本原則,強調國家統一制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統一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核定辦法、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等。
(責任編輯:單曉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