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訊(記者 溫濟聰)11月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分別啟動信用保護工具業務試點工作,并成功達成了首批信用保護合約,這是滬深證券交易所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運用市場化方式支持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政策部署,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積極研究推出的交易所市場信用保護工具。
上交所方面,11月2日,國泰君安證券和中信證券成為首批信用保護賣方,共達成2筆信用保護合約交易,參考實體包含了不同主體評級的民營企業,分別為紅獅控股集團(民營企業,AAA)和金誠信(民營上市公司,AA)。國泰君安證券和中信證券分別為上述民營企業近期發行公司債的主承銷商,其為自己主承銷的民營企業客戶提供信用保護,有利于向市場釋放積極信號,提升市場信心,保障民營企業債券的順利發行。
上交所先行先試推出信用保護工具,開創了券商服務企業客戶的新模式,券商可以為發行人提供“公司債券融資+信用保護工具”的綜合融資解決方案,這將顯著增強券商承銷機構服務企業客戶、特別是民營企業客戶債券融資的能力。
當日,深交所首批信用保護工具業務試點涉及名義本金合計1.3億元,參考實體包括蘇寧電器集團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團有限公司。首批信用保護工具均以龍頭民營企業作為參考實體,與其公司債券一級市場發行同步推進,以達到增強投資者認購信心、助力債券發行和降低發行人融資成本的目的。首批試點均采用信用保護合約形式,由交易雙方一對一簽訂合約且不可轉讓。
滬深交易所表示,將盡快研究發布信用保護工具相關業務規則,推進信用保護合約和信用保護憑證業務常規化開展,充分發揮服務民營企業、創新企業、中小企業特色和優勢,拓寬民營企業融資途徑,同時持續提升風險防控能力,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
(責任編輯: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