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0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王振宇30日表示,規范性文件附帶審查是新行政訴訟法創設的全新制度。這個制度賦予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挑戰他認為那些不合法的規范性文件。這項制度,我們審查的內容是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傳統對行政行為的審查還是有很大不同。
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行政訴訟附帶審查規范性文件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會上,有記者提問稱:人民法院對于附帶審查規范性文件的方式是什么樣的方式?如果審查的話,重點審查哪幾個方面?
王振宇稱,規范性文件附帶審查是新行政訴訟法創設的全新制度。這個制度賦予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挑戰他認為那些不合法的規范性文件。這項制度,我們審查的內容是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傳統對行政行為的審查還是有很大不同。
王振宇指出,這個問題,新行政訴訟法和我們的新司法解釋都做了明確規定,按照現有規定我們重點審查三個內容。第一,審查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有無職權做這樣一個文件。第二,審查程序,制定機關是不是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了規范性文件。第三,審查規范性文件的內容,規范性文件是否和上位法相抵觸,是否和同位法相互矛盾。
(責任編輯:孫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