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不講特殊沒有例外】"自費購買門票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嗎"
“你們去青城山事前報批過嗎?批準了嗎?”
“我們是向領導報告了的,領導也同意了。”陳東旭對審查組說。
“你們游覽青城山購買門票等費用報銷了沒有?”
“我們是自費購買門票的。”老龍鄉朱家村黨支部書記馮光玉支支吾吾說道。
……
事情還得從去年說起。
2017年3月30日至31日,四川省簡陽市老龍鄉組織機關干部及村干部一行8人前往成都市郫都區、都江堰市考察學習。然而,在考察學習的最后一天,考察組成員老龍鄉政府工作人員陳東旭、張亮,老龍鄉朱家村黨支部書記馮光玉、燈壩村黨支部書記王蔡4人,沒有繼續參加考察學習,而是駕駛考察租用的車輛到青城山景區游玩。
接到相關線索后,簡陽市紀委監委立刻組織人員開展調查,首先對8名外出考察人員進行“一對一”談話,掌握基本情況。談話發現,陳東旭等4人支支吾吾、說辭前后不一。
“里面肯定有‘貓膩’!”初步調查之后,辦案人員憑著多年的辦案經驗判斷。
為進一步摸清情況,辦案人員查閱了差旅報銷情況,并走訪相關部門進一步核實外出考察情況。當再次同這4人談話時,他們終于吐露實情:31日上午4人脫離考察隊伍,擅自開車到青城山景區后門后,才電話請示時任老龍鄉副鄉長方云同意后,進入青城山景區游玩至當天下午。
“我們雖然在考察學習期間出去游玩,但沒有用公款呀”“我們是自掏腰包,沒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吧?”談話中,陳東旭等4覺得“委屈”,希望組織不要給予處分。
“你們游覽青城山的門票雖系自費購買,但系占用考察時間旅游。”“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小處見真章,看似細枝末節的‘小事情’,其實暴露的是規矩紀律意識散漫的‘大問題’。”辦案人員說道。
“我錯誤地認為外出考察順道游玩一下,只要不是用公款購買門票也無傷大雅”“沒想到看似芝麻的‘小事’,卻已踩踏到了紀律的紅線,都怪我們自己思想上麻痹大意,我們愿意接受處分……”辦案人員耐心解釋和思想教育,解開了他們的思想疙瘩。
2018年4月,因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陳東旭、馮光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亮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同時,方云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成都市紀委監委)
【簡陽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與明目張膽的公款旅游相比,用借公務差旅之機“自費旅游”的確有一定的迷惑性。但殊不知,外出考察學習,本是嚴肅認真的公務需要,不應摻雜任何不相干的事情。如果借考察學習之“公”,夾帶旅游之“私”,那么本來的考察學習就會“變味”。該案例告訴我們,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講特殊,沒有例外,決不能認為耍耍“小聰明”、打打“擦邊球”,不是什么大問題。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堅定法紀意識、規矩意識,常懷律己之心,主動將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轉化為思想自覺和行為自覺,一旦觸碰紅線,必將受到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責任編輯: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