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納入離任審計,生態不能是糊涂賬
敲響警鐘,生態底線不可逾越
2016年,貴州省思南縣合朋溪鎮原黨委書記廖永生調離時,相關部門對其曾任職的鄉鎮自然資源資產“家底”進行了全面審計。
二三十頁的生態賬本,記錄了他任期內轄區生態環境質量的變化,也包括執行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遵守環保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資金征管用等情況。
回憶這次“大考”,廖永生說總體情況還可以,但也發現了一些風險隱患,及時地為自己和班子成員提了醒。“今后要更有生態意識,對待自然資源不能亂作為、胡作為。”
據統計,截至去年10月,全國審計機關共實施離任審計試點項目827個,涉及被審計領導干部1210人。僅在貴州一省,就在荔波、赤水、榕江等35地開展了試點,為包括縣委書記在內的官員算了一次“生態賬”。
在湖北武漢市,試點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以來,目前已有20多名干部被問責追責,其中8人因生活污水收集系統建設推進不力被給予撤職處分。當地審計局介紹,審計結果將納入干部檔案,實行終身追責。
遭遇瓶頸,全面推開痛點不少
“自然資源在價值量化、核算上難度很大。”西南政法大學審計系主任胡耘通表示,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尚未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信息未能實現共享。
“如何評價也是困擾審計部門的一大難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審計研究室主任汪德華說,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在于審計部門缺少客觀的評價準則。
據介紹,考慮到資源環境問題復雜性,各地審計部門一般只要求對履職情況做一個綜合評價,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差”5個等級。汪德華認為,這種較為簡略的定性,缺少與責任認定相互掛鉤的標準,難以準確定量考察。
一旦出現問題,問責也存在界定難題。基層審計、環保人士說,自然資源污染損害,一般都存在跨區域性、滯后性問題,同時由于組織、紀檢監察部門缺乏相應的跟進舉措,難以深入追究責任。
此外,離任審計對相關工作人員的政策性、專業性水平要求較高,僅依靠現有力量難以完成。貴州省荔波縣審計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基層審計力量相對薄弱、經驗相對不足,面對龐雜的自然資源資產,隊伍建設亟待加強。
扎緊籠子,把綠色政績觀落到實處
“應由審計部門牽頭,多部門參與,建立資源環境數據共享平臺。”胡耘通建議,在此基礎上,編制好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真正摸清家底。他還提出,針對現行“離任后再審計”的情形,可將關口前移,最大限度發揮審計的震懾作用。
一些基層環保、審計干部也認為,要真正形成對生態保護的倒逼機制,必須盡快構建系統性、專門性的評價指標體系,并與紀檢監察部門、司法機關等形成合力,確保措施具體可操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針對專業人才匱乏的難題,貴州省審計廳經濟責任審計處一處處長張艷表示,可采取“大兵團審計”、“開門搞審計”,打破部門界限,借用外部專家資源。此外,為提高審計效率,也要結合信息化、大數據等先進理念,加快現代化科技設備、測量方式的應用。
貴州省榕江縣審計局副局長胡曉青等還建議,要努力提高現有審計人員素質能力,強化培訓,并有側重地招聘自然資源方面的專業人才,改善現有人才隊伍結構。(半月談記者 向定杰)
(責任編輯:何欣)